男子受双十一刺激吞药自杀:“为情所困”是种什么病?

“双十一”当天,杭州一男子因感情问题,吃安眠药投河未遂。据悉,是因为“后悔”,才得以获救。事实上,类似的事情也不鲜见。通常来讲,人们称这类人为“为情所困者”。这类人有个特点,无论是遇到感情问题,还是遇到生活问题,总喜欢“走极端”。

当然,我们能理解“失恋”所带来的痛苦,但是以处置自己生命的方式进行解构感情,似乎就显得有些愚蠢。这种极端的方式里,其实有一套可怕的理论在作祟。很多人总以为拿生命来实证爱情,是一种忠贞的表达。可事实上,爱情忠贞与否和生死真的无关。

这里,我们不是要强调让人们“无情”,而是希望人们在面对感情问题时,能有相对独立的认知。我们所处的世界里,最好的关系(爱情,亲情,友情),应该是基于尊重开始的。既然对方已经离开,就要学会放手和祝福。要不然,所有的反应都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包括“自杀”也是。

通常的世俗认知里,有一套很隐性的绑架逻辑。关系越好,关系越近,这种“绑架力量”就越强烈。尤其,对于一些人格不独立的人群,这种绑架逻辑就越真切。最普遍的例子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或许你会觉得,孩子并不知道哭意味着什么。可实际上,在潜意识里,孩子可能真的知道。

这种存在的可能,太宰治在《人间失格》里几乎写的很形象,想必我们在复盘童年时光的时候,也能隐约的回想起来一些隐秘的问题。坦白讲,这种人性中所根深的逻辑,似乎具有某种普遍性。如果,一个人没有在生活中养成独立认知的思维,很可能就会陷入“我执”的恶性循环,也就是人们常讲的“恶性执念”。

所以,就“为情所困”而言,如果进入极端的自残循环,也就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病态了。就如男子受“双十一”刺激吞药自杀这种情况,好在自己突然间后悔,要不然真的就成为一种悲剧。事实上,通常而言的“从一而终”,某种层面上有一种感情固化的裹挟力量存在。

从本质上讲,感情关系的建立是双向的,传统意义上的“追求”带有某种功利性。无论是男性“追求”女性,还是女性“倒追”男性,通常的意义,都是相对被动的。比如一个男生,持续好几个月为一个女生买早餐或送鲜花,最后女生被感动,决定开始恋情。

可是,对于这样的结果中,却很难准确的被认定为是爱情。起码,对于女生来讲,只是单向的“接纳”,而男生同样是单向的付出。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只能算是彼此得到自己想要的感觉,但并非是爱情完全作用的结果。

这也就能理解,为何传统的“婚恋观”中,会有较浓的物化意味。因为,既然女性要求男性物质基础要好,那么反过来男性就会将女性物化。当然,这种作用关系也是相互的,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不过,由此也可以更确切的理解,为何总有人将“付出”作为感情筹码,而不是就感情本身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

这种较为混杂的认知观念下,如过不能有好的结局,很多人连收场都不会。因为,在他(她)们看来,就好像感情是唯一的出口,但凡出现失意的情况,就好像整个世界也灰暗了。可真实的生命,是不应该这样的。完整的生命体系,爱情,亲情,友情等,都属于其中的一环。

并且,多数人都难以完全顺畅的处理其中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我们必须清晰的认知自我,要不然在出现逆境的时候,很容易就产生“恶性执念”。尤其,在传统的教育中,多数人也只是学习知识而已,对于生命和人性的认识,基本上靠经验在摸索。所以,很多人只能通过失败来让自己成长。

只是,有的人可以在感情失败中获得自我成长,有的人只能在感情失败中获得沉重负担。而前者因为成长会变的越来越自知,后者却因负担而变的越来越自卑。以至于,在失意的关系面前,只能通过自杀的方式进行释怀。这种伤害,除却对他(她)人有一定的道德威胁,一旦触发,悲剧的却还是自己。

所以,我一向认为,“为情所困”所笃定的死亡之思里,根本没有爱情,有的只是“自私的欲望”和“无情的绑架”。任何关系链的形成,都应该是自由的交互行为。既然可以形成关系,也就应该可以自由的离散。要不然,所谓的“结合”就很可能会成为悲剧的根源。

这种悲剧,实际上从“闪婚闪离”的关系中也能窥探出几分端倪。很多人对于婚姻的理解,完全是结果为导向的,而非状态为导向。所以,只要能结婚,感觉什么都能理解。可是,一旦结婚过日子,却什么也不能理解。因此,离婚的趋势总是潜在的。

当然,离婚本身并不可耻,实在过不下去,离婚反而是一种走向幸福的通道。在这个过程中,虽然身处其中会有痛苦,但是一定要记住“彼此是自由的”,只要有一方感觉不幸福,就说明关系本身是不道德的,从长远来看,分离比勉强更有意义。而其中的当事者,更没必要为之感到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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