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凌晨1时52分,红学大家李希凡先生在北京家中去世,享年92岁。
1927年12月,李希凡出生在旧社会北京通州的一户普通人家,13岁的他先后在洋服店当学徒、印刷厂当童工,20岁寄居山东青岛,给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时任山东大学文史系教授的姐夫赵纪彬做笔录,期间熟读《诸子集成》、《中国哲学思想》、《资本论》、《剩余价值学说史》等著作。
1953年,李希凡从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到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研究班当研究生。1955年初调《人民日报》文艺部,后任该报文艺评论组组长、文艺部副主任。1986年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至今。从事文艺评论和研究工作多年,有《红楼梦评论集》、《论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论鲁迅的五种文学创作》、《李希凡文学评论(当代)选》等著作。
李希凡一直专注红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晚年曾批驳“曹学芹不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
在201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的《红楼梦大辞典》修订启动仪式上,针对一些质疑“曹雪芹是否作者”的声音,李希凡曾说:“现在《红楼梦》的作者已经变成65个了。去年我写过一篇短文,叫做《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确证》。在他诞生300周年的时候,我们再没有一点大动作,可能到明年,也许曹雪芹就不是《红楼梦》的作者,也可能会有100个创作者了,这太荒唐可笑。”
“政事儿News”注意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年轻的李希凡曾发表《红楼梦》评论文章,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
1954年,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的李希凡,读到了著名红学家俞平伯的《红楼梦简论》。读罢,时年27岁的李希凡和好友蓝翎商量,共同撰写《〈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向俞平伯发起学术上的批驳。
1954年9月,两篇文章分别在山东大学校刊《文史哲》,和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上刊登。
据《光明日报》报道,毛泽东读了文章后,对两个文学青年的学术观点和敢于向权威挑战的行为大加赞赏,称这篇文章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
当年10月16日,毛泽东写了《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附上这两篇文章,请党内高层和文艺界领导人传阅。
文艺界随后开启了一场大规模的思想批判运动,从1954年10月31日到12月8日,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主席团创纪录的联席会议,断断续续开了一个多月。郑振铎、吴组缃、老舍、郭沫若、茅盾、周扬、丁玲和《人民日报》、《文艺报》等报刊领导均参加。
会议指出,《文艺报》等许多报刊、机关,喜欢“大名气”,忽视“小人物”,错误地以资产阶级“贵族老爷式态度”压制“小人物”对学术权威的批判。会议批评了俞平伯的学术观点与研究方法,继而对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也展开了批判。
大批判后,李希凡和蓝翎先后被调入《人民日报》文艺部。
1956年秋,王蒙在《人民文学》发表小说《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李希凡随即在《文汇报》发表了一篇《评王蒙〈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对王蒙小说提出异议。
为此,“毛主席批评我脱离群众,一到报社就当起了婆婆,适宜回到学校边教书边研究。我于是赶紧给毛主席写信,说自己不善言辞,不想去教书。那时我是有名的‘好战分子’,从不隐藏自己的观点,也为此闯了不少祸端。”李希凡后来坦诚,当年对王蒙文章的批评的确有失偏颇。
据《光明日报》报道,李希凡还曾拒绝江青的要求,未从政治上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在此之前,江青曾找到李希凡,希望他完成此文。由于政治上的“愚钝”,只顾秉持学者的良知和风骨,李希凡未能像姚文元那样,写出如此牵强地联系现实阶级斗争的文章。
多年后李希凡评价:“姚文元文中所形容的激烈矛盾冲突,我既没有从戏里读懂,也没有从社会现实中感受到,他在文中所讲的历史大背景,是我这个‘书呆子’没有认识到的。”
此后,李希凡受到批判,两进干校进行劳动改造。这段时间里,他白天劳动、晚上在小屋里熬灯写出了《〈呐喊〉〈彷徨〉的思想与艺术》和《一个伟大寻求者的心声》两部研究鲁迅的专著。
文革结束后,1986年,李希凡调任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担任常务副院长,离开了在《人民日报》长达32年的编辑岗位。工作期间,他主持编纂了《红楼梦大辞典》和学术巨著《中华艺术通史》。
其中,《中华艺术通史》是艺术科学类国家重大课题,历时10年,填补了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空白。
回首往事,李希凡这样评价:“思想问题和学术问题是属于精神世界的很复杂的问题,学术应多注意讨论,平等切磋,采取批判运动的办法来解决,容易流于简单和片面。毛主席的伟大历史功绩谁也无法抹杀,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民族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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