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骑自行车时被拴狗绳勒伤颈部,伤口长达10多厘米,协商未果后,李女士将狗主人任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复原医疗及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9万元。
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李女士称,8月3日22时许,她骑自行车行至海淀区某小区内时,遇到任某遛狗横穿道路,由于任某使用的是伸缩式拴狗绳,且人与狗之间的距离过大,几乎占据了全部同行道路,当李女士正常通过该路段时,任某抬高伸缩式栓狗绳,导致她被栓狗绳勒住颈部受伤。
事发时,任某不仅没有查看李女士的伤情并表示歉意,反而用一些侮辱性语言指责李女士后扬长而去。李女士回家后查看伤情,发现颈部被勒破,伤口长度约10多厘米。因当日时间已晚,加之李女士需要处理伤情,故未再寻找肇事人。
事发次日,李女士称,经了解确定了任某住所,并与其进行初次沟通。李女士提出要求任某陪同去看病被其无理拒绝。当日到医院就诊,李女士被诊断为:右颈部划伤(约10厘米),皮肤感染,并出具全休4天的病假证明书。
随后,任某母亲到李女士家来看望并支付了200元医药费。由于伤口愈合后留下了10厘米左右的疤痕,因此需要继续治疗。李女士诉称,在治疗伤疤期间,对于治疗费用与任某协商无果,且任某态度恶劣,其养犬只并未领取“养犬证”,故诉至法院,提出索赔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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