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变被告,被告又变原告。
去年5月,今日头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百度方面诉至法庭。时至今日,后者又状告前者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该行为。
12月19日,海淀法院网发布消息称,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在线)、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网讯)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诉至法院。
百度方面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淀法院网截图
原告百度在线、百度网讯起诉称,“百度视频”、“好看视频”是百度公司运营的视频聚合平台,主要依托该公司在视频搜索、推荐、大数据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面向用户推荐个性化视频内容,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根据百度方面的调查,字节跳动在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内,向用户提供“头条搜索”服务。在今日头条经营的“头条搜索”服务中,输入涉案视频产品进行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字节跳动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
百度方面认为,今日头条将其享有权利的涉案视频产品,作为在“头条搜索”中触发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其行为系使用不当方式获取竞争优势,掠夺本属于其的商业机会。
“同时,今日头条作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帮助其自有平台‘西瓜视频’,不当获取竞争优势,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公平的竞争秩序,违反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今日头条曾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当时,今日头条方面指出,百度作为“好看视频”APP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该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
今日头条希望法院判令百度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合理支出8万元。
同年8月,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两家被告分别向今日头条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5万元。
图片来源:海淀法院网
事实上,百度、今日头条“对垒”由来已久。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称,今日头条曾引以为傲的信息流、视频业务,正面临百度的严峻挑战。根据百度2018财年第四季度和2018全年财报,信息流业务和视频业务已经成为百度增长的主要引擎。
去年1月29日,今日头条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将起诉百度,原因是其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当时,今日头条还表示,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相关内容,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是由非正规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体平台“百家号”)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的“旧闻”(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的文章)。排序第二的搜索结果,是“今日头条官网”,却用红字标出警告:“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
今年4月26日,百度就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今日头条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盗用内容既包括百度公司运用先进算法和历史数据挖掘出的最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结果,也包括百度公司花费大量成本与生态合作伙伴一起运营的TOP1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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