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曼谷9月14日电 泰国政府网站14日公布了解除部分政党活动限制的相关规定,是现政府执政4年来首次解除部分政党活动限制。
政府网站公告说,为了本届政府执政以来的首次大选能依照宪法规定如期举行,也为了新旧政党能为大选进行必要的筹备活动,政府利用临时宪法第44条赋予的绝对权力放开部分政党活动的限制。
按照公告,各政党在宪法附属法律《上议员产生法》生效90天内可筹集资金、吸纳新成员、选出党派领袖及党派领导团队,以及在至少提前5天告知选举委员会的前提下召开党内会议。
公告同时规定,政党不能使用数字媒体平台开展选举宣传活动。若政府发现任何破坏社会稳定的选举宣传行为,将予以取缔。
泰国国王日前批准通过《上议员产生法》和《下议员选举法》。举行大选所需的四部宪法附属法均已完成立法程序。按照目前泰国实施的第20部宪法,政府必须在这四部附属法全部实施后的150日内举行大选。
目前,《政党法》《选举委员会法》《上议员产生法》已生效,《下议员选举法》则会在12月生效。泰国副总理威沙努近日表示,待《下议员选举法》12月生效后,政府将完全解除政党活动限制。
泰国军方2014年政变推翻原民选的为泰党政府后,成立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禁止政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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