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股神被罚18亿:半年操纵一股赚9亿 明星资金卷入

继北八道集团涉嫌操纵市场案被开出56.7亿元“史上最高额罚单”后,8月10日,证监会又一笔天价罚单曝光。

8月10日,证监会例会中披露,对高勇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高达17.94亿元。

根据调查,其操纵行为主要发生在2015年1月至7月。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稽查执法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已经通报了高勇操纵市场案,但当时案件还未进入最终处罚阶段。

高勇操纵的股票是“精华制药(5.720, -0.03, -0.52%)”(002349)。据证监会披露,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大量建仓买入“精华制药”;5月25日至6月4日,在“精华制药”复牌后,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9个交易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进行大笔申报。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期间曾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近半年时间,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亿元,并处以罚款8.9亿元。

根据3月14日证监会调查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是证监会近年来查获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一起通过代客理财方式筹集巨额资金、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放大“杠杆”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

44岁民间股神,帮一线明星、知名企业家炒股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高勇现年44岁,出生于1974年12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

高勇是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下简称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此外,高勇还是北京护城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中国证券网此前报道,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曾在某知名高校开设证券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因此吸引了很多人,代为操作股票账户。

报道称,高勇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当中,有很多名人账户,其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司高管等。

在此次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时节好雨7号”及多个自然人等16个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分别是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

根据证监会披露,这16人中,路某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徐某为护城河投资员工,张某燕、黄某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下属企业董事。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中,未披露其他人的具体职务信息。

不过,处罚决定书提到,薛某账户由其配偶李某负责打理,后经路某介绍,李某将薛某账户部分委托给高勇管理。

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姜某、朴某娜分别为路某的岳母、妻子,路某将姜某、朴某娜账户委托高勇进行管理。

2014年4月,高勇的朋友倪某将倪素某、倪松某账户介绍给高勇管理,并口头约定管理期限至2015年10月。经路某介绍,吴某江将本人账户交由高勇管理。此外,吴某江还将吴某丰、崔某欣、吴某账户介绍由高勇管理。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称,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根据高勇陈述,账户组交易的下单操作由高勇本人及护城河投资交易员王某红共同负责。高勇账户组账户在交易地址、交易设备方面存在高度重合。

20亿资金和操盘过程

这笔用于操纵市场的20亿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呢?

据披露,高勇一方面与信托公司签订了伞形账户“时节好雨7号”的权益转让合同;另一方面还利用了自己的“名人效应”代客理财。

信托公司方面,高勇与护城河投资合伙人陆某分别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宝信托)签订了“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转让合同。可用于交易的初始资金总额为3.3亿元,其中,路某账户可用于交易的权益初始资金为2.7亿元。路某将其该账户交由高勇管理,好雨7-路某账户交易“精华制药(002349)”均由高勇决策作出。

此外,经路某介绍,薛某、黄某明、吴某江等多人账户交由高勇管理。

高勇通过上述方法聚集到的20亿元规模进行了单只股票的操纵,获利金额接近9亿元,创下了证监会多年查获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案件。

那么高勇究竟是用了哪些手法、分几步,利用20亿元操纵了“精华制药”(002349)的股价走势呢?

1.持续建仓并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交易

据披露,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高勇账户组委托买入2839.25万股,成交2371.49万股“精华制药”,至2月17日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0万股“精华制药”。

上述期间,高勇账户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为28.63%,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36.57%。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最高成交量占比达到76.96%。

高勇账户组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连续交易,并在部分交易时段集中资金优势拉抬“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对“精华制药”股价产生了显著影响。上述期间内,“精华制药”股价上涨66.67%,显著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4.05%的上涨幅度,也显著偏离“精华制药”1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价格走势。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精华制药股价走势

2.集中资金优势、连拉涨停

201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因春节假期,证券市场休市。2月25日起,“精华制药”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5月25日,精华制药发布公告披露重大重组事项,并于当日开盘后恢复交易。

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委托买入“精华制药”,每日委托买入股数均超过1000万股,最高达到1800余万股,收盘时涨停委托买入数量占收盘时全市场涨停价买单的比例每个交易日均超过60%,最高达到76.35%。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最后一笔买入申报时,前10档卖委托申报量累计均不高于500股,远低于高勇账户组申买数量。

2015年5月25日至6月4日精华制药股价走势

3.大量抛售、操纵获利超8亿元

在拉抬“精华制药”股价后,高勇账户组从6月5日起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

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46万股“精华制药”,卖出金额14.92亿元。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62万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同时在此期间,除卖出交易外,高勇账户组在6月10日、6月11日、6月19日,共计买入368.76万股“精华制药”,连续买入交易显著拉抬了“精华制药”价格。

综上,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6月5日至7月22日,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

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2015年6月5日至7月22日精华制药股价走势

证监会最终决定:罚没近18亿

证监会认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亿元,并处以罚款8.9亿元。

此外,高勇还被证监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显露出市场操纵行为的一些新特点,其中较为显著的是,有些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途径“加杠杆”实施操纵,所动用的资金量往往非常巨大,在个股盘中交易快进快出,极易引发市场异常波动,释放虚假的市场信号,严重干扰投资者正常的交易决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而这些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其危害不容小觑,必须严厉打击。

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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