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论坛综述)2017年7月14日,中国姐妹姐姐陈某兰,25岁(1991年8月15日生),妹妹陈某珍,21岁(1994年10月17日生),在日本横滨市被一无业人员岩崎龙也残忍杀害。一对正处于花样年华姐妹的生命就这么戛然而止,令不少人唏嘘不已。2018年7月20日,横滨地方法院宣判,处被告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
一直以来,检方都积极地要求地方法院判处被告死刑。在7月10日的法庭审理中,岩崎龙也否认全部起诉内容;此次7月20日的判决过程中,被告仍然主张自己无罪,表示虽然承认被告的确进入了姐妹俩的房间,但这只是因为原告姐姐的留日签证已到期寻求被告帮助,被告也只是协助姐姐假装失踪。
这一宣判结果,深深地刺痛了大家的心。如果说,凶手真心悔改也就罢了,但是,凶手至今为止,仍然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毫无悔改之意,依然主张自己无罪。面对这样一个毫无人性、毫无悔意的冷血杀手,两条年轻的生命难道就只能换来23年的有期徒刑吗?
难道中国人的命就真不如日本人的金贵?
在宣判结果出来后,不仅中国网友愤愤不平,就连日本网友也感到非常愤怒!
匿名网友:“杀了两个人,还抛尸,居然没有被判死刑,法官这是认为中国人的命不如日本人金贵吗?这完全就是歧视。”
网友2:“死刑挺好的,神奈川的法官还是太无能了。”
网友3:“杀死了两个人应该死刑才对呀,法官这样判绝对有问题,毫无疑问偏心了!”
网友4:“通常情况下杀害 1-2 人一般就会被判无期,这次才判 23 年,太短了吧。不知道是法官偏心,还是被告辩护律师太厉害。犯人丝毫没有反省之意,还满嘴借口,我觉得这种人就该判死刑。”
再来看看中国网友的评论:
“这都不死刑吗”
“23年后的在日本的中国人要小心一个六十多岁的杀人犯……”
“被告岩崎龙也(40岁)被判23年有期徒刑——等他63岁出来 ????——再让他杀几个???——这就是所谓的“法治国家”!!!”
诸如此类,更多的评论都是在质疑,在日本这样一个法治国家,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被判死刑,当然也有一些网友结合日本的法律制度给出了解释:
“日本很难判死刑,一个死刑宣判到执行需要经过很多领导人的签字 而领导又不想签字负责,通常执行需要七八年甚至数十年,并且日本监狱环境非常好,有些生活窘迫的人会想办法住进监狱,但是犯人的生活非常孤独,23年与世隔绝,在日本来说很重了,两个国家法律 社会情况不一样,不能用中国的标准要求日本怎么判。”
可能,有人会说,日本真正被判死刑的人数很少,被执行的人数更少。而且从过往的判例来看,虽然死刑罪名众多,但遇害者数量较多、以及罪犯存有蓄意谋杀的动机,才是最重要的死刑参考基准。
但是,之前并不是没有只杀害一人就被判死刑案例。2011年,住田纮一性侵、杀害并分尸了一名女同事在今年7月被判死刑。而这一次,两名花季少女惨死人手,还被抛尸山林,被发现时尸体已腐烂,却只被判了23年,也难怪大家会有“中国人命不如日本人命值钱”的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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