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显示,加州将重新考虑对多达4000名被判终身监禁的非暴力第三次犯罪的累犯(nonviolent third-strike criminals )给予减刑和假释。允许他们在两年前通过选民批准的选票下寻求假释。
早在1994年,加州开始实行被称之为“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 law)的法律,该法律的制定意在减少暴力犯罪。加州的“三振出局法”责令对那些第三次犯罪的人——不管第三次罪行有多轻均判以终身监禁,而且至少在25年之内不得假释。
2016年加州选民通过的57号提案,允许那些非暴力犯罪的囚犯在完成他们的主刑后,可以申请提前释放。近日,上诉法院裁定,2016年的57号提案中,将非暴力职业罪犯(nonviolent career criminals)排除在可获假释和减刑范围外是违宪的。上诉法院表示,有充分证据表明,批准第57号提案的选民是有意愿将非暴力第三次(含以上)重罪累犯包含在假释和减刑之内的。
州府当局在另一份相关案件的文件中称,州长布朗(Jerry Brown)对此裁定不会提出上诉,并且“正在制定新的紧急法规”,将在1月5日之前出台。
斯坦福大学Three Strikes Project项目负责人Michael Romano说:“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是布朗政府做出的最大决定之一。”他解释说,该裁决并不意味着任何一个违法者都能离开监狱,但它允许这些犯人有机会在假释委员会前争取。据Michael Romano估计,加州将有4000人有资格获得假释。
Michael Romano指出,非暴力第三次(含以上)累犯中,非裔和精神病患者的比例大;统计显示他们最不可能再次犯罪。他引用数据说,在2012年减刑法案下,2200多名非暴力罪犯提前离开监狱,截至2016年10月,只有不到11%的人重返监狱,其他类型囚犯的重返率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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