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留学生,出身达官显贵之家,加拿大名校一毕业,就进入当地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后来更是平步青云,供职加拿大外交部。这样的人,原本可以在加拿大过上优越的生活,但他却选择回国,办了一所“中加学校”,把无数中国孩子送进UBC、多伦多大学等世界名校。
80后华人精英曹辛回国创业回馈社会的励志典范,在国内被传为佳话。但故事的结局,却让所有人震惊。
2019年3月,曹辛在中国因协助厅官父亲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30万。而其官员父亲,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金200万元。
曹辛,2003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随后赴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深造法学硕士,在加拿大毕业后加入当地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加入加拿大外交部工作,随后进入温尼伯大学负责国际留学生招生和录取工作。2009年回到中国,2010年参与组建湖南中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同年,参与投资创办长沙中加学校,任执行董事、法人代表。
根据一篇名为《放弃国外高薪,“十佳参选人”曹辛不忘初心回国办新学》的报道,曹辛的中加学校投资约3亿元,他曾对朋友说:“我把身家性命都押在了中加学校,大不了从头再来,我再回加拿大去重操旧业——开我的律师事务所。”
根据这篇报道,曹辛的中加学校,高中毕业生100%升入国外大学,进入UBC、多伦多大学的比例更是高达60%。
就连加拿大温哥华都有中加学校的教学和实习基地。
“曹辛家境优越,在海外大学毕业后,也曾拥有自己不错的事业,前程似锦,但他毅然放弃国外的优越生活,选择回来与同怀教育梦想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投资创办长沙中加学校。”报道中写道。
曹辛的家境的确不凡,他的父亲,是湖南省纪委监察室四室原主任(副厅级长级)曹明强。然而,曾经给曹辛带来无数便利和荣耀的父亲,如今却让曹辛从倍受尊敬的归国精英,变成人人喊打的贪污犯。
根据法庭揭露,曹家父子俩的受贿手段,是父亲帮人办事,儿子收钱。
检察机关指控:曹明强在担任湖南省纪委行政效能室副主任、主任、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投资、案件处理、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兄曹乐强、其子曹辛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0万元。此外,曹明强利用职权,插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达220万余元。
举个例子,2009年,曹明强曾经用自己的权力,帮一个叫张某的人摆平了涉嫌行贿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儿子曹辛那时刚刚回国,准备去外地做移民、留学讲座,于是曹明强就联系了张某,让张某接待在外地自己的儿子。张某心领神会,在曹辛办讲座时,给曹辛转了一大笔钱,美名其曰支持曹辛事业,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贿赂。
一个华人精英的堕落令人唏嘘。因一时贪婪断送大好前程,背上贪腐污点的曹辛,恐怕很难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混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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