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右)和崔永元。(Public Domain)
未经审视的良心是可疑的,这句话修改自一篇讨论崔永元的文章,不过这句话也是我常说的。
对于崔永元和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之争中,崔永元揭发“阴阳合同”一事,我的评价是:从大义来说,助纣为虐;从小节来说,官报私仇。都不是什么高尚之举。
事情起因是导演冯小刚、作家刘震云、演员范冰冰合作拍了部电影《手机》,崔永元认为这部电影是在影射他,所以他要报复。如果这个理由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伊利集团跟呼和浩特市警方合作跨省抓捕自媒体人刘成昆,也有充足的理由。舆论对这二者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另外,刘震云这个一贯利用小说反党的家伙,可不仅“影射”过崔永元。据人揭发,他的《吃瓜时代的儿女们》,影射的人物比崔永元不知高到哪里去了,可至今也没人跳出来做义愤填膺状。说明人家都比崔永元有肚量得多,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影射的很多人都已经进了秦城监狱。可是如果这些人出来之后也义愤填膺要跨省抓捕刘震云举报刘震云逃税,舆论会支持他们吗?
说到“阴阳合同”涉嫌逃税一事,我的评价是:今天你揭发别人逃税,明天开上长安街的坦克就有你一份功劳。不要以为逃税就一定不正义,美国革命就是一帮想逃税的人搞出来的。也不要说只有有钱人才能逃税,我听不少人说过,他们工资单上的钱要比实际拿到的少很多,无非也是为了少交点个人所得税。这也是“阴阳合同”,这种做法其实很普遍。
还有人说,据统计,绝大部分个人所得税都是工薪阶层缴纳的,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的比例很低。我觉得这人可能不大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在任何国家,个人所得税都主要是针对工资性收入征收的,当然纳税人以工薪阶层为主。如果你是个老板或者投资人,可能不用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要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等等。质疑为什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都是工薪阶层,就好象问为什么男厕所里都是男人,为什么火车上的人都买到了火车票一样。也因为如此,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其实很小。
最后还有一种论调,那就是小崔有“良心”,支持崔永元是出于自己的本能,看崔永元撕冯小刚等人觉得舒服解气,所以必须支持。这就说到本文标题《未经审视的良心是可疑的》了。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人类的本能的“良心”,是在石器时代的小部落中进化出来的,不一定适应现代社会;而且这些本能的“良心”往往是相互冲突、不自洽的,因此需要理性的审视。
美国纽约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认为,人们心中本能的道德模块有六个:圣洁/堕落、忠诚/背叛、权威/服从、关爱/伤害、公平/作弊、以及自由/压迫。如果完全服从本能,人有可能会认为,同性恋和异教徒就是该死,背叛伟大领袖和伟大事业就是该死,违背上级命令就是该死(哪怕上级命令你把犹太人送进毒气室),帮助自己的朋友就是正义(哪怕是徇私舞弊)……如果本能就是正义,那么人有欲望了就可以去强奸,生气了就可以去打人杀人,这样的社会是我们想要的吗?如果你的本能告诉你揭发犯罪是正义之举,我的本能却告诉我告密是无耻之徒,我们要怎样解决这种矛盾呢?依靠暴力,还是依靠理性?
本能的“良心”往往是相互冲突、不自洽的。具体到崔永元的事上,就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揭发在什么情况下是正义之举,在什么情况下是可耻的告密?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回答的。不过我的判断标准是,如果你所揭发的事伤害了你,或者伤害了其他人,那么举报就是正义之举,举报杀人、伤害、强奸等等,都应该属于此类;但是如果你所揭发的事其实没有伤害任何人,你揭发只是为了给对方找麻烦,那你的揭发恐怕就不能说是正义的了,举报别人的“反动言论”肯定属于此类。那么举报逃税和举报吸毒、嫖娼、赌博等等,应该属于哪一类呢?我认为属于后一类,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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