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层出不穷:执法如何制造完美的受害女性

随着社交媒体的发达,我们能看见越来越多的家暴事件,包括那些发生在前女友、前妻身上的恶性暴力。但人们对家暴以及亲密关系中的伤害、杀戮,表现出不可思议的矛盾立场。如在张雨绮离婚一事中,对疑似家暴行为的娱乐化理解、无原则宽容。或者,对被前男友纠缠杀死的女性首先不是同情,而去揣测“是不是花了男方的钱”。苛责家暴受害者,期待完美受害人,漠视她们的实际处境,从而形成了无聊又可恶的围观文化:一方面惊诧于女性受害者被暴力的瞬间,另一方面污名化她们隐忍苦挨的日常。

大众舆论与社会心态在缺陷处相逢,相互强化,过度娱乐化解读家暴中的血泪,插科打诨消解司法义务,逐渐腐蚀反家暴、反侵害的法治基础,令本来完备的法律流于形式,得不到司法者认真执行,法条和万千被害者、被侮辱者一样陷入“休眠”状态。

所以,我们想严肃地说说家暴,采用非娱乐化的方式,杜绝戏谑、轻佻口吻,直面这个连绵不绝的恶劣问题。

近日,有段一开始被以为是公交车猥亵事件的视频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先是令人揪心的视频: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一位赤脚女子哭喊着要下车,却被一个男子强力抱摔到后排座椅上。车上人冷漠观看,无一人出面制止,背景里甚至有围观群众的哄笑声。

后续调查确认,这不是“猥亵”,实质上,是一次恶劣家暴事件的公开展示。

比视频更可气的是广西北流辖区派出所的回应:两人没领证,但是存在事实婚姻,并育有一孩子;正在“闹离婚”,不是强奸,系家庭矛盾;不清楚为何有矛盾,已经告诫男的不要使用暴力。

警方的意思是,查过了,劝过了,大家就散了吧。隔天上午,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这起暴力事件就算结束了。但是,真的就结束了吗?

我们设身处地为这位当事女性想一想:此次侥幸“逃过一劫”,回到家她还会被暴力对待吗?以后将以什么手段脱离男方的暴力?她的安全和自由能不能得到保障?今天在“闹离婚”,表达了想要结束这段关系的意愿,以后又将以什么方式反抗?

我们无法得知受害者的想法,只能为她的不幸遭遇感到无奈和担忧。因为我们已经看过许多未加阻拦和约束的暴力,最终酿成悲剧。

暴力即命运?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丈夫殴打

女性被打、被欺凌、甚至被杀害,这种事太多了。今年以来,多起因感情纠葛而引发的恶性事件甚至命案见诸媒体。

仅9月的新闻里:安徽合肥,钢琴女教师被前男友杀害;江西九江,女子疑因未给前婆婆贺寿遭前夫杀害;安徽繁昌,因为前夫想复合,女子被拘禁在装有隔音棉的房间长达10天,坐老虎凳,被电棒、皮带殴打;四川泸州,一女子因与异性聊天,被老公打断14根肋骨,被抓时问民警“我打我自己的老婆犯法?”

时间稍往前,今年3月安徽芜湖驾驶路虎女孩被前男友当街烧死, 8月浙江慈溪抖音网红女孩被前男友闹市割喉杀害等,去年10月四川广安女副区长被男友施暴致死……

这些案例足够映射现实。不少女性深陷暴力泥沼,因为感情纠纷,想摆脱一段关系未果,被丈夫、前男友、前夫暴力对待,甚至杀害。

仅就婚姻中的家暴而言。全国妇联曾做过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

家暴受害者中,一些人被丈夫杀害,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一些人选择自杀,我国每年有15.7万名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一些人选择逃离,每年约有10 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

还有一些人,最后选择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结束关系,以暴制暴,悲剧收尾。她们中大多数最初不敢反抗,一忍就是数年甚至数十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走向极端。

根据陕西省妇联的调查,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因以暴抗暴触犯刑律的女性犯罪人员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上升。

陕西省女子监狱的数据显示,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暴力犯罪的女服刑人员中,暴力杀夫的案件占到95%以上。

江苏省妇联对江苏省南通监狱女子分监1477 名女犯所作的问卷调查显示,237个女犯家庭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其中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93人长期受丈夫的殴打、虐待;62人因抗拒家庭暴力犯故意杀人罪。

福州市妇联对女监重刑犯调查发现,监狱里犯有重伤害、杀人罪的女性罪犯,大约80%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以暴制暴而犯罪。

对家暴受害者而言,被丈夫杀害、或者自杀、或者杀死丈夫在监狱度过余生,都是悲惨的结局。她们的境遇往往被描述为: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

被暴露出来的家暴行为只是冰山一角,绝大多数“家暴”都处于隐匿状态。那些关起门来的暴力,更难以大白天下。

家务事难断?家暴处理的最有效方式是逮捕

对于这些激起公众情绪的女性被暴力事件,我们除了哀叹于女性被暴力的命运,愤怒于男人对女人施暴,更该追问的是这一系列事件里面的结构性问题。为何女性被暴力,但又不得不继续被暴力?为何暴力就成了命运?

按照现有法律的规定,家暴案件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才会作为公诉案件处理。在现实中,由于施暴者的威胁、恐吓等因素,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常常无力自行起诉。

而对于未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家暴案件,即便正在进行,警方很多时候会碍于“家务事”,以调解劝和为主。这也是舆论中声讨声最高的一点。

在此次的广西北流公交车猥亵事件中,警方以“已经劝过男的不要使用暴力”结束案件。

安徽芜湖的路虎女孩,开着车在街上被前男友开车逼停然后他一把火烧死,此前报警过7次,警察不立案却建议:要不你们搬家好了。

再看另一个案例,男方抛妻弃子要离婚,女方骂了一句被暴打,证据确凿的暴打视频摆在眼前,警方竟然完全不做处理。

那么,一个问题是:对待家庭暴力事件,哪种做法才是最优的家庭暴力干预方式?是直接逮捕?还是隔离双方?还是调解劝和?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警察基金会与明尼苏达州的明尼亚波利斯警察局做了一项实验研究:通过抽签方式把警察分为三组,分别以不同处理方式干预家庭暴力,一组是逮捕组(至少监禁施暴人一天),一组是隔离组(使犯罪人离开犯罪现场8小时),一组是调解组(调解双方当事人)。6个月后再考察各组犯罪嫌疑人再犯的次数和严重性。

实验结果表明:被逮捕组的再犯率为10%,隔离组再犯率19%,调解组再犯率24%。可见,家暴处理的最有效方式是逮捕。

此后,美国逐渐改变了执法观念,实施逮捕成为干预家庭暴力的首选方式,而不是采取纠纷调解和隔离。

而目前,中国警方在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方面基本上处于同情阶段,主要做法是“调解”,是一个基本处于消极态度的调解者身份。这是在执法层面。

但在立法层面,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不仅规定了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并于附则列明“同样适用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第三十七条)。也就是说,恋爱关系、同居关系的男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范畴。“零容忍”难道是在公共场合被强力抱摔且是非曲直清晰呈现在眼前、被暴打视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劝一句施暴者“不要再使用暴力”?

《反家暴法》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婚姻关系里、恋爱期间,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威胁、跟踪、恐吓行为,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但是,现实是,涉家暴案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比率极低。比如,据北京高院透露,2016年至2017年两年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书共17463份,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但是,两年来,北京各级人民法院仅发出14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期待完美受害人?舆论观念培育“和稀泥”土壤

这么高的暴力现象,这么多的受害者,又有《反家暴法》的法律支撑,何以执法者仍旧以被动消极的调节方式处理此类暴力事件?何以许多受害者宁愿选择沉默、隐忍,而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而从家暴的关系中摆脱出来?

那些女性遭受暴力的恶性事件,网上舆论往往呈现以下类似的走向:女性受害被暴露出来,舆论哗然和声讨;随着更多的信息浮现,发现女性深陷暴力泥沼,舆论唏嘘和无奈;其中,双方婚姻关系、恋爱关系确定,关于解决问题的讨论便陷入僵局。

社会舆论和传统观念,是基层警方和稀泥式“调解”处理的土壤,使得《反家暴法》有效执行面临种种现实阻碍;也是受害者沉默隐忍的土壤,最终导致她们无处可逃,暴力成了命运。

“两口子打架很正常”“家丑不可外扬”“感情纠纷是你们的私事”这些传统观念是以上舆论僵局的基础,使家暴被曲解为女人的耻辱,被毒男友、毒前任殴打肯定是“自己有不检点的地方”。这种侮辱对受害者而言,比受伤的身体和破碎的心灵更可怕。

这是舆论的和稀泥方式:好像因为他们是两口子、他们是情侣关系,所以就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

不仅社会舆论如此,甚至受害者的亲人、朋友往往也是这样的态度。

据媒体报道,一位豆瓣网友在讲述自己遭遇家暴后报警的过程时,记录了亲人的反应:“我爸明显生气了,一直在说,你惹他干嘛,怎么就打起来了,报警有什么用,拘留有什么用,拘留完了他不找你麻烦吗!你好好的招惹他干嘛!”

这就是家暴受害者的真实困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女性遭受暴力的事件一件件地发生,又一件件地过去。我们应该怎么样去旁观?

首先,要破的就是陈旧的观念,让那些想要逃脱暴力的受害者能在一个健康的舆论环境中得到支持和鼓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次是理解。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理解受害者的处境。只有围观者、司法者、执法者,乃至整个社会真正地去理解这些女性的处境,事情处理起来才不会如当下这般敷衍和粗糙。

在此基础上,最重要的是,希望法律能对家暴恶行严惩不贷。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不是“劝”,而是“罚”。是非曲直清晰呈现在眼前,违法怎会是“家务事”?“婚姻关系”“感情纠纷”不应成为免罪的盾牌。类似案件,如果没有能震慑施暴者、撼动社会陈旧思维的判决执行,就没有人害怕,环境无法根本扭转,施暴者定不会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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