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调个税起征点,增加多项税务扣减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周二(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把个税起征点(即个人薪俸税免税额)由每月3500元(人民币,下同)调至每月5000元;另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税务扣减。内地官媒引述专家指,税改草案缓减中低收入阶层税负,但许多网民不认同。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另一个特点是,明确增加反避税条款以堵塞税收漏洞,打击境外避税。该草案赋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追缴逃税)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对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财政部部长刘昆昨日表示,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两成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

是次修正草案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7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除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之外,还增加了多项可作扣税的专项扣除。

据悉,内地《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后,个税起征点(免税额)经过多次调整,1980年为800元,2006年为1600元,2008年再增至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刘昆表示,这次税改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指出,这次税改减低中低收入阶层税负。不少网民认为,把免税额划一为5000元,对居于一线大城市的民众不公平。因一线城市月入超过5000元的人,只算是草根阶层,但仍纳入税网,令人质疑是否"劫贫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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