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被发限制消费令未履行义务 法院将采取措施

图片来源于微博用户“kitty-minmin”

澎湃新闻10月25日报道 10月18日晚,微博用户“kitty-minmin”在网上表示,叶璇在三年前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在法院判决叶璇侵权并删微博道歉后,叶璇因不执行判决,法院于9月19日对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并在微博上“晒出”了限制消费令。

10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徐汇法院获悉,限制消费令发出后,叶璇至今仍未履行义务。法院透露,如果叶璇依旧坚持逃避执行,法院也将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

据媒体报道,在叶璇和前男友“小默先生”恋爱期间,小默先生的旧爱,也就是贴出“限制消费令”的吕某(即微博用户“kitty-minmin”)突然现身,称他是个劈腿渣男,叶璇随后屡次回击,在网络上进行了种种口水战。2017年,当事人吕某就叶璇名誉侵权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徐汇法院介绍,吕某诉叶璇名誉权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4月2日审结,判决主要内容是:一、叶璇应立即停止对吕某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其实名微博中侵害吕某名誉权的微博文章及评论、回复;二、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吕某赔礼道歉(书面道歉内容需事先经审核);三、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吕某2000元;四、叶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吕某律师费4000元、差旅费3643.50元。

叶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于8月1日审结,判决维持原判。至此,该案已于8月1日生效。

然而,从判决生效起至今,叶璇迟迟没有服从判决,并未删除微博,也没有向吕某书面道歉。9月10日,吕某曾向徐汇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叶璇立即停止对吕某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其实名微博中侵害吕某名誉权的微博文章及评论、回复;以书面形式向吕某赔礼道歉(书面道歉内容需事先经法院审核),该案于当日立案。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叶璇诉讼期间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及户籍地等地址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要求其于9月18日到庭履行义务,但其未到庭。

9月19日,法院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致电被执行人,均无人接听。10月16日,执行法官查找到被执行人官方认证新浪微博所留联系工作电话,致电亦无人接听,后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向其发送短信,责令被执行人于10月19日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仍未到庭,也未联系法院或表达履行意愿。

网友“kitty-minmin”在微博中发布的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将限制被执行人的一系列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卧铺,住星级以上的酒店、购房产、旅游度假等。如叶璇因生活必需而进行以下被禁止的消费活动,应向上海徐汇法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叶璇将被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10月25日从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徐汇法院将继续推进执行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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