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下,企业如何挺住?央行政策来了

2月7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议释放了许多重要信息,资事堂为你整理了10大重点:

重点一:MLF中标利率较大概率下行

潘功胜表示,LPR目前是由18家报价行报价形成的,在市场整体利率变化的情况下,在贷款利率方面会得到反映,市场也都在预期MLF中标利率和2月20日新一期LPR会较大概率下行。

重点二:货币政策将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

潘功胜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在认真分析评估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空间充足,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中国是少数仍然处于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

在货币政策方面,下一步,一是加大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二是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报价利率的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果,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三是要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像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潘功胜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将认真研判,把握好度,平衡好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和稳杠杆的关系。

重点三:对未来股市和汇市平稳运行有信心

潘功胜强调,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只是暂时性的,我们对未来股市和汇市的平稳运行是有信心的。

潘功胜称,2月3日中国股票和外汇市场正常开市,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维护市场规则的决心和信心,展现了中国政府决策层的自信,也说明中国金融市场正在走向成熟。金融市场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市场,可以对风险快速定价,股市、汇市经过开市初期的短期波动后,已经基本恢复正常运行。这说明金融市场以特有的方式展现了对中国政府控制疫情、未来经济增长的信心。

重点四:正对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做技术评估

在疫情影响之下,资管新规过渡期是否会延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正在会同银保监会做一些技术上的评估,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是有可能的。

对于存量资管业务整改过渡期会否延长,周亮表示,正从实际出发,做(内部评估),很快会公布。

重点五:疫情缓解后经济可能出现补偿性恢复

潘功胜表示,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是暂时的,本次疫情与春节重合,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造成了影响,延长假期和推迟开工对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产生一些冲击,疫情可能会对一季度的经济活动造成扰动。但疫情得到控制后,经济会较快回到潜在产出的附近。疫情缓解后中国经济将会迅速企稳,随着前期推迟的消费、投资的释放,可能会出现补偿性的恢复。

重点六:正在研究拨付第二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

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研究拨付第二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重点七:疫情对财政预算影响较为有限

余蔚平表示,今年的赤字安排已经考虑了一些不确定因素,从目前的情况判断,疫情防控支出有保障,对财政预算的影响较为有限,有信心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指标。

重点八:有充足资源应对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

周亮表示,2019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是3.22%,比2018年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客观来讲,疫情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等这类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不良率会有所上升,但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情况来看,去年银行业化解了2.3万亿不良资产,小微企业的不良占比较小。

另外,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80%以上,有充足的资源来应对不良的上升。经济和金融实体经济的关系要从长远来看,疫情是暂时的,从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回旋余地来看,影响很快就会过去,不会对整个金融造成大的影响。

重点九:1月外汇储备数据稳中有升

潘功胜称,7号晚上外汇局将发布国家1月份的外汇储备数据,1月份的外汇储备也是稳中有升的。

重点十:再推11项金融财税支持措施

余蔚平称,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