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上周六(8日)审结一宗涉招嫖卖淫、聚众斗殴的案件,分别判处案中主犯邓某、杜某11年及11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余13名犯人则被判2年至5年3个月不等。
案情指出,邓某等人以花都区花山镇据点,自2016年起操控妓女在区内招嫖及卖淫,期间参与多次打斗,并曾打伤嫖客,并抢走对方身上的现金。警方去年9月8日收网,除邓某等15人外,还拘捕多名嫖客及妓女,全案共涉38人。
法院按被告的犯罪事实、严重性,以及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量刑,当中邓某、杜某两人是案中主犯,亦是操控卖淫、聚众斗殴的首要份子,应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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