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刑警怒批滴滴:让大家看清这家公司的嘴脸

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勾起了很多民警的痛苦回忆。

昨天晚上7点半,在虎扑论坛上,有一位资深刑警,发了一则帖子,讲述了自己与滴滴公司打交道的详细经历。

由于截图后字体太小,水母特意把原文摘抄了一遍,各位感受一下:

作为刑警,也来说说滴滴。

直接说事。

我是某县城区派出所副所长,负责刑侦一线工作。今年5月份辖区发生一起盗窃案,我通过调监控,最终发现三名嫌疑人乘坐一辆白色标志301轿车,在城里转了半个多小时,对被害人实施了盗窃。

我当时就怀疑,这是一辆滴滴车,因为本地的滴滴公司有统一的车辆,都是白色标志301。

由于当时是夜间,我们本地的监控探头,夜间是看不清车牌号的,我就想通过滴滴公司,调取那天晚上在县城某具体街道下车的这个订单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方式,从而获得更多线索证据。

我立刻开了全套手续(人民警察证复印件,调取证据通知书和介绍信)开了一个多小时车,去滴滴市区的公司调资料。

到达后,前台一工作人员接待了我,说警察调东西必须联系公司安全部,但是安全部已经下班,接着给我了一个电话,说是安全部主管,我就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北京开会,车牌号他不能告诉我,让我带着手续买机票去北京的滴滴公司总部调取。

我当时就很愤怒,我们警察查案子,照理来说企业必须立即配合,为什么你滴滴公司就敢这样为难我们办案民警?

我当时熬夜查这个案子,本来情绪就不好,就和那个主管在电话里吵起来了,当时骂得很厉害,他们公司大厅很多人都在围观,完了我又去公司办公室闹,说要找新闻媒体曝光这件事情。

闹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拉了我一下,悄悄说他也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对,然后塞了一张纸条给我,我出门打开一看,车牌号。

我当时更加生气了,这玩儿意明明就是公司里随便谁都能在系统里调出来的信息,非得和我们警察对着干,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想保护犯罪分子?还是怕这类案件会影响他们公司形象?之后的几天我联系到了车主,找到了这几个人的上车地点,现在他们这个团伙我们已经抓获归案了。

我参加工作已经十年了,一直在刑侦缉毒一线,每年至少都要解决百把刑事案件,抓七八十个嫌疑人,需要其他单位提供协助的时候,从来都是大开绿灯,尽量帮忙。

今年和滴滴公司打交道的这起案子,真实我遇到过最奇葩的公司,没有之一。

所以我看到今天发生的这件案子,看到派出所拿不到车牌号和路线,就联想起了我的亲身经历。

估计那个派出所也气得够呛,还要被群众质疑踢皮球,我必须让大家了解一下这个公司的嘴脸。

好了,以上就是这位刑警的全文,不知道大家看了之后什么感受。

水母的感受只有三个字:啧啧啧。

到了今天凌晨1点15分,浙江温州警方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核查通报”,水母看完之后,又禁不住发出了感叹:啧啧啧啧啧。

以下为平安温州的通报全文:

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部分网民对警方在侦破此案过程中接处警工作存在问题的质疑,温州市公安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询问报案人朱某某和受害人家属、调阅接警大厅视频和报案记录、相关通讯记录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24日16时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县上塘派出所报案,称其朋友赵某某13时许从乐清乘坐一辆顺风车出发来永嘉上塘,但是期间赵某某电话关机失联且未到永嘉;同时朱某某称此前已与滴滴平台客服联系,客服称1小时内回复。

民警随即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赵某某轨迹,并通过自己手机拨打赵某某手机号码但显示已关机。

16时41分许,该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机与滴滴客服沟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关于赵某某所乘坐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相关信息,滴滴客服回复称安全专家会介入,要求继续等回复。

17时13分许,滴滴客服向该所民警反馈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民警质疑上车后还可以在中途取消订单,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该顺风车司机联系号码或车牌号码以便于联系,未果。

17时32分,报案人朱某某向民警反映情况称,其另一个朋友在微信上有收到赵某某发出的求救信息,该所民警即通过朱某某手机与赵某某家人取得联系,得知其家属已在乐清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及时联系乐清当地接待民警,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

17时44分许,在确定乐清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后,朱某某离开上塘派出所。经查,在当日16时22分之前,永嘉、乐清警方未收到针对此案的电话或来人报警,对于网传“亲友接到女生求救后马上报警,警方说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存在此情况。

当日下午17时30分许,受害人家属向乐清虹桥派出所报警其女儿失联,经初步了解后,民警于17时36分用接警电话与滴滴平台进行联系,平台客服称需3至4小时提供查询结果,民警表示情况紧急后,滴滴公司同意加急处理。17时49分,滴滴公司回电称需要提供介绍信以及两名民警的警官证等手续,后民警于18时04分通过邮件发送至滴滴公司。18时13分,乐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发来的车牌(车牌号为川A31J0Z)及驾驶员信息。

乐清市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事件处置机制,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相关派出所等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全方位寻找调查,并向温州市局提请支持。鉴于该滴滴司机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布控,经合成作战,于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并于25日上午9时在永嘉县峙口村查获车牌号为川A31J0Z的作案车辆。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4日14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钟某将受害人带至淡溪镇杨林线山路时,对受害人赵某某实施强奸,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大量出血,随后将受害人抛在道路护栏外的悬崖下,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初步鉴定,其死亡原因为右颈部动脉断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鉴于案情重大,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侦查办案中。

警方对赵某某的不幸遇害深感惋惜,并借此案提醒市民,乘坐“顺风车”等类似交通工具时,可向熟悉亲友发送乘坐车辆车牌、驾驶员姓名等信息。当事人亲属如遇到类似问题,应迅速到所在区域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对恶意制造、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好了,以上就是温州警方通报的全文,在水母看来,温州警方这则通报,值得注意的关键点,有三个。

第一点:在民警第一次联系滴滴客服的时候,滴滴客服就急不可耐的告诉民警,赵小姐已经取消了订单,没有上车。

言外之意:这压根就是赵小姐的朋友太过紧张了,赵小姐没事儿。

啧啧啧。

这不是在帮助杀人犯拖延时间,误导警方的办案方向吗?

在水母看来,这种行为,简直是杀人犯的帮凶。

第二点:在民警亲自打电话沟通,索要车牌号的情况下,滴滴客服居然告知民警,按照正常程序,最快还要三个小时才能解决。

等到民警再次表示情况紧急后,滴滴公司回复:还要提供警官证、介绍信。

这点时间,女孩的血,早已经流干了。

第三点:温州警方的核查通报里最后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对恶意制造、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那么很明显,公安机关首先应该处置的那个人,就是8月25号这天,全网造谣第一人:

目前,张洲已经自行删帖,但是在他自己删帖之前,他的这篇把矛头直指“警察不作为”的帖子,已经形成了10万次转发,5万次评论,13万点赞的可怕数据。

保守估计,至少有几千万网民,看到了他的帖子,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已经受到了张洲的误导。

当然了,张洲只是个小喽啰,咱们更应该讨论的,是滴滴公司。

说句实话,采访公安新闻那么多年,跟着民警一起拍摄了那么多大案要案的侦破全程,水母从来没见过像滴滴公司这么奇葩的企业。

全国的民警都知道,为了办案子,向滴滴公司索要司机和车辆信息,到底有多难。

以山西举例,发生普通的小偷小摸的案件,如果与滴滴的网约车有关,山西本地民警,需要通知山西网安民警。

山西网安民警,再联系北京网安民警。

最后,由北京网安民警,向北京滴滴总部提出申请,调取山西的某网约车具体信息。

正常的流程,3天能走完都是快的。

一般都得一周的时间。

而像本文刚开头的那位资深刑警那样,靠闹一闹,当时就能拿到车辆信息的,简直是运气极佳。

各位,对待警察,滴滴公司都这种态度,那么对待普通老百姓呢?

想想就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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