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规,一切境外新闻节目禁止引进

近日,中国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规定,未经中国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时至22时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同时,意见稿还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另外,广电总局官网还发布关于《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里面指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员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编剧和导演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

一部国产电视剧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每期综艺类、访谈类等广播电视节目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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