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五(29日)就备受关注的"盈壐巨壐非法集资案",进行公开审理,5名被告人被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其中夏姓主犯被判囚终身,其余4人被判处5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另案处理的颜某及王某与案中杜姓被告,于2013年7月成立盈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对公众进行非法集资;至于夏某则在翌年成立巨壐公司,并于同年8月受让盈壐公司股权。
夏某于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间,通过上述2家公司对外宣传多个项目,并以年利率7%至16%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23亿多元(人民币.下同,逾27亿港元)。当中除了3亿元(约3.5亿港元)用于项目投资,其余集资得来款项用于支付投资人本息14亿多元(逾16.3亿港元)、4亿元(约4.7亿港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还有1.2亿元(约1.4亿港元)作为夏某转让股权款及其高风险投资、赌博和消费。至于案中未兑付的9亿多元(逾10.5亿港元),则涉及4000多名受害人。
法院认为,夏某在担任涉事的2间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经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公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遂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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