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原油价格出现近30年未遇的闪崩,中国从俄罗斯“高价买石油、亏本买石油的言论又出现在网络上。诸如“中国从俄罗斯购买原油,预计损失超过12000亿人民币”的文章受到了不少网友的追捧。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显然不是。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在2018年为《中国经济周刊》独家撰写的纪实文章《中俄原油管道十五年谈判纪实》中,作为当时中俄石油谈判的直接参与者,明确地介绍过价格的制定原则。
张国宝先生在文中披露,在中俄原油管道建设谈判中,难点问题之一就是价格。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俄方向中国出口原油价格为纳霍德卡油价减去斯科沃罗季诺到纳霍德卡的运费。给出的价格公式是P=N-T。”
这意味着,俄罗斯对华出口石油的价格是随国际油价波动的随行就市的价,而不是网上一些人想当然的固定价格。
其实,对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在价格和费用方面的类似误读甚至谣言,并非首次。
张国宝先生在文中,就对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在2005年签署《关于进口4840万吨俄罗斯原油的长期贸易合同》,做过辟谣。当时也是有媒体说中方在购买石油的价格、贷款利息等,都吃了亏。但事实是,当时中石油向俄罗斯石油购油的价格也是完全按照国际油价,以布伦特、得克萨斯、迪拜等国际油价按一定公式计算出来的,实现了双赢。
在市场化程度如此高的石油交易中,国家之间的长期石油协议根本不可能采用固定价格结算。道理很简单,进口国担心将来价格会下跌,出口国也会担心万一将来石油价格上涨了呢?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