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警官Luke刘执勤期间枪击案,昨天在洛杉矶高等法院举行审前会议,但正式开庭日期仍未确定,延至5月3日再讨论。
这是该案第二次商议拟订预审期而未果,华裔刘警官执勤期间枪击案也是近20年来洛县检方第一次对执勤期间开枪的警员进行起诉。
2016年2月24日,喜瑞都市华裔治安警官Luke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疑似被盗车辆,上前询问车旁男子时对方表示“不关你的事”,随即开车准备离开,刘警官要求对方立即熄火并举起右手,但对方却将右手伸向车后座并加速向前冲,车辆撞到刘警官腿部,于是刘警官连开7枪,击中男子4枪,导致其死亡。
事后证明,该车辆确实是被盗车辆,但车辆中没有武器,死者为26岁的西裔男子Francisco Garcia,事件发生后洛县政府向Francisco Garcia家庭赔偿了175万美元。
经过两年调查,2018年12月11日刘警官被洛县地检署指控自愿过失杀人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以及一项特别指控,根据加州法律,“自愿过失杀人罪”是指可能故意导致他人死亡,但不是有预谋的,而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发生,若罪名成立,刘警官将面临最高21年刑期。
据洛县警方表示,过去近20年中,洛县检察官办公室从未指控过在执勤过程中开枪的警员,最近一次警官执勤期间开枪被控罪的案件发生于2000年,当年30岁的洛市警局卧底警员Ron Orosco因交通阻塞与一名非裔民众发生争执,最终向驾车逃逸的对方连开4枪,后来Ron Orosco被指控攻击罪被判刑五年。
另据洛县检方记录,2010年至2014年期间,至少有375人被执勤警员枪杀,2016年至2018年间发生了200多起警员枪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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