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老赖Lease车后不认账还车被罚巨款

很多人都不知道 Lease车的这些潜规则!


在温哥华你可以没有房子,但是一定要有车。温哥华的天车只有两条线路,公交车动辄让你在寒风中等1个小时,所以,只要在温哥华生活过的都懂没有车的苦。

刚来温哥华的人大都分不清楚Lease(长期租车)和Finance(贷款买车)的定义,听到Lease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什么?我付4年的钱,车居然最后还不是我的?”

近日一名华人男子自称因为没搞清楚租车合约问题,闹上了法庭。

根据本地媒体报道,一名华人男子在丰田车行看中了一辆Lexuc ES350型号的轿车,凌志一直广受华人喜爱,车型华贵大气,对比一番之后,该男子决定Lease(租赁)这辆车。

注意这里所说的租赁并不是普通的短租,而是长期租赁,汽车实际的拥有者是车行,消费者是租车行的车开,按月给车商付款直到周期结束,就要把车辆归还给车商了。当然最后也可也付一笔尾款买入,但是尾款往往不低。

随后,男子和丰田借贷部门(Toyota Credit)签署了租赁协议(Lease Agreement),租期为4年,合同内写明了租期,利息等详细条款,还有重要的一项:如果华人男子提前归还此车,将需要按照剩余的日期计算,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华人男子在租赁协议上签字,办好了手续,提了车,兴奋地开始了有车一族的生活。

谁知,车提走了才开了7、8个月,华人男子居然把车还给了丰田车行,他说卖车经纪告诉他可以提前还车,不会有任何事。

这一还车事情可大了,男子不久就收到了一笔$16215.9的账单!就是租期前归还车子的违约金。

华人男子不服气,他一纸诉讼将丰田车行告上了法庭,并且主张当时车行的买车经纪曾经口头答应他:“如果提早还车,不必支付任何罚款。”

但是法官仔细审核了该男子和车行签署的文件和口头证据之后认为,以租赁合同上男子的签名为准,签署文件意味着男子知晓合同内容并且同意。 所以法官最后判决他立刻补上那$1.6万的违约金,还被判多交$4500的法律费用。

这事提醒了广大华人,签字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内容完全理解!并且将所有的承诺落在白纸黑字上。

在温哥华到底是Lease好还是Finance好?

在温哥华没有车生活的确不好过,但是车子不同于房子,车子是不会升值的,大部分的车子只会贬值。

所以在买车的时候,选择Lease(长期租赁)还是Finance(贷款买车)变得很重要。

Lease和Finance分别适合不同人群:

Lease的车每年有公里数的限制,如果你每年开车不会超过24000KM,也不打算对车进行改装,还喜欢4年换一次车,那Lease就是最好的选择。而且每月支付的钱会比贷款要少。

但是如果你一年开车一定会超过24000KM,而且想要拥有自己的车,随心所欲地改装,那么Finance(贷款买下)或者全款买下是更好的选择。

不过Lease也有几个缺点如下:

1,Lease车的保险有一些强制要求,比如必须买100万以上的第三者险,毕竟车的主人还是车行,所以保险会贵一些。

2,灵活性差,如果你签署的是4年租期,那么如果想提前处置这辆车就会变得很困难,就想本文开头的华人男子一样。

Lease的车有两种脱手的办法,一个是还给车行,支付违约金。另一个是转Lease给别人,的确有人愿意接手,但是到时会有一个800左右的转Lease费用,这个需要双方商讨谁来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Lease车的时候没有签署轮胎保险等等,那么在还车的时候可能会因为车身的一些伤痕而支付罚款给车行。

大多数留学生第一次来到加拿大都会选择Lease,因为Finance需要贷款审核,而刚来的留学生没有足够的信用值来贷款,通常会选择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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