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福音:安省研究加快驱逐租客的方法

统计数据显示,安省的租客总数达到130万,其中有95%能够按时交房租,而所有欠租的问题都是由剩下的5%租客造成的。但就是这5%的租客,成为租屋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租客不交房租房东会怎么办?当然是申请驱逐,现在安省政府正在研究加快驱逐租客的方法,包括缩短驱逐通告的等待期,以及容许聘请私人法警(Bailiff)出面驱逐租客。

据《星报》报道,一份省府内部文件显示,安省进步保守党政府正在考虑一项建议,将驱逐令的等待期由11天缩短至6天,并允许私人聘请的法警驱逐违反租约的租客。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法警必须由政府委派,并且不可强行驱逐商业或住宅租客。

按照目前的驱逐(eviction)不缴房租的房客的法律程序:

1.如果租客没有按时缴租,房东一般会等候15天,然后给他一张终止租约的通知。在安省,这个通知的官方名称叫N4表格(Form N4)。从理论上来说,房东也可以在缴租日过去后立刻给租客发通知。N4表格可以去“房东及租客管理委员会”(The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官方网站上下载(点击进入下载页面)。

接到这份通知后,租客有14天的时间可以补缴房租。

2.如果租客迟缴租已经超过了30天,则房东必须将此事申报“房东及租客管理委员会”。申报表的官方名称为L1表格,费为170元,而委员会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安排公听会(hearing)。

公听会上,委员们将听取双方的说法,并作出判决。即使房客没有参加公听会,也不妨碍公听会的进行,委员会有权在一方没有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

4.如果11天后仍然没有缴付欠款,而且也没有搬走,房东不可以自己强制驱逐,而必须将委员会的判决令申报法院执行局(Court Enforcement Office),并由法警(county Sheriff)来执行具体的强制驱逐工作。一般说来,从申报法警到他们正式来实施驱逐需要三到四个星期的时间,平均费用为400元。

如果一切顺利,房东走完上述的法律程序、将租客驱逐大约需要90天。然而,租客可以健康、没有律师等理由推迟公听会;或者反诉房东骚扰、居所缺乏维护,这会令驱逐的时间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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