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大屠杀法案通!过!了!!以后聊天只就剩下。。。

大家好

作为人人有图斗公益基金发起人

请允许我先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因为不久前

欧盟票选通过了新版权法

这个新规被欧洲网友怒称为

“表情包大屠杀法案”

这个新规一旦实施

以后欧洲的沙雕网友们

再想往脸书、推特等

上面传沙雕图表情包啥的

都要经历严格审核

甚至会因为版权问题被提前击毙

不妨想象一下

欧洲的沙雕网友想要推特上

发海绵宝宝或者卷福的表情包

啊哦,对不起,你没有版权!

史称视觉欧洲法案

这特么还上个锤子网?

事情一出

五百多万人签署请愿书

愤怒的群众干脆走上街头

举着悲伤蛙高呼

“让表情包合法化吧”

那有些人要说这些发生在欧洲

是否就可以和我们无关呢?

大!错!特!错!

虽然我们目前对表情包没有明文限制

但是随着我国版权保护力度加大

版权保护相关法律和国际逐渐接壤

我们跟上是迟!早!的!事!

回顾一下表情包的一生

我印象里的初代表情包

应该是小黄脸

然而现在已经成为了中老年人标配

随后第一代卡通形象出现

兔斯基、炮炮兵等火了起来

表情包不再局限于面部表情

开始表达动作,人物关系

甚至有了剧情感

此之为表情包2.0时代

再然后暴走漫画出现

我们进入表情包3.0时代

因为具有夸张和扭曲的面部特征

以及非常强的拟声词特征

表情包终于打破了语言的天花板

人们也第一次意识到

表达强烈的感情时

表情包比文字好用!

这个现象影响是如此之大

以至于我现在患上了轻度社恐

因为线下聊天狗嘴里吐不出表情包

全民玩梗的今天

已经算是表情包4.0时代

沙雕网友都加入到了

表情包的创作队伍中

每个表情包都是沙雕智慧的结晶

一个原本简单的图配上字以后

就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然而让人悲伤的是

虽然表情包的发展突飞猛进

但是很遗憾

表情包在法律层面仍然没得到认可

最大的问题就是肖像!

《民法通则》就规定

以盈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允许

使用别人肖像都属于违法行为!

比如整形医院没经过允许用明星配图

几年前葛大爷表情包告艺龙网胜诉

就属于这种情况!

后来也有公众号用葫芦娃表情包

被告的倾家荡产的例子

那自己做的表情包呢?

重!点!来!了!

因为法律上规定的丑化攻击

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去衡量

这就给沙雕网友

留下了很多的生存空间

我决定冒着生命危险

用我最喜欢的明星蔡徐坤举例


就比如这个蔡徐坤打球的图


稍加剪辑

前面是蔡徐坤打球

后面是字母哥扣篮

这样一对比

就有了某种戏剧化的效果

你说这属于人身攻击吗?

比如说熊猫头配上一句

”传球啊 蔡徐坤!“

”你打球像蔡徐坤“

"你打球才像蔡徐坤"

这又是否涉嫌

人身攻击和侮辱呢?

假如把蔡徐坤这3个字也抹掉

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指代

比如前面平淡无奇的图

加一句”鸡你太美“

加一句”你喜欢唱、跳、rap篮球“

或者干脆就说打篮球这件事

个人练习生这件事!


的事!

再比如发型

摆脱人物的框架

或者干脆连字都没有

甚至彻底脱离脸的形式

这些表情

完全绕开了蔡徐坤的肖像

但却仍然能让人做出对应联想

并且为之会心一笑

到这里大家应该逐渐意识到了

表情包的本质是什么?

是蹭表情里的人物肖像的光吗?

我举个例子

这张图借用了饿了么和美团两家企业形象

但和这两家公司的形象有任何关系吗?

它其实是对二者关系的抽象解读

因此我可以在这里把话撂下

因为就算将来肖像侵权追责范围扩大

表情包也不会遭到实质打击!

因为表情包虽然会间接使用肖像

但本质上更类似于一种戏仿/致敬

是对角色内涵抽象后的艺术创作

表情包完全可以

脱离具体肖像而独立存在!

那么问题来了

我吹这么半天表情包是为了什么?

你以为我要打什么斗图APP的广告吗?

错!

因为你根本没有意识到

情包有多了不起!

在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

互联网逐渐走向巨头孤岛化

比如2008年9月淘宝

彻底屏蔽百度搜索引擎爬虫

2013年底淘宝和微信互相屏蔽

公众号也不对百度开放抓取

后来百度索性也自己玩自己的

前三页都摆自己的百科和百家号

今年抖音还和微信因封杀而撕逼

……

各个大平台都在把自己的用户

框在自己的专属流量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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