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长:国安法执法警员须品格审查

香港警队正研究成立新部门,准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执法。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14日)透露,执行“港区国安法“的警员须通过品格审查,要查验成员对香港的忠诚度。

据香港《星岛日报》、文汇网等报道,李家超今天(14日)在电视节目中表示,中央是否应该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应该由中央按需要决定。至于在港执行相关法例的警务人员,要有很强的分析力和洞悉力,也要通过品格审查,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政府的要求等。

李家超强调,新设机构要对付的对手可能非常聪明,是高手,擅于隐藏行动。

此前,李家超曾于10日表示,警方将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新部门由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日后会考虑加入其他纪律部队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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