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乔治华盛顿不专制?

这是回答知乎“为什么克伦威尔专制,乔治华盛顿不专制”(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154522)的答案。

不要用中央集权国家的思维方式来想这个问题。法国、中国(从秦始皇开始)、俄国等都是中央集权国家。英格兰以及它的前殖民(美国、香港、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地区)奉行“小政府、自由市场”准则。

从英格兰的历史可以看到,英王从来都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没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回事。英格兰也没有“后宫佳丽三千”的皇帝。罗马教皇干涉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在位时间1509-1547)娶老婆的自由,后者毅然和前者决裂。

不会发生中国明朝方孝孺被诛十族的事,因为要接受陪审团审判才能治罪。也没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不会发生皇帝在赐死大臣时大臣要说谢主隆恩的事。

你说即使华盛顿能做上国王,又能怎样?

罗马人的政治体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中央化体系,而来到英格兰的日耳曼蛮族,带来了他们的传统:国王只是一个特殊的贵族,受到其它贵族、传统习俗的制约。

1215年的《大宪章》开始了通过武力使国王屈服于法律的传统,从此法律取代国王和贵族,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

而后来基督教会进入英格兰之后,它虽然发展到能与王权平起平坐,但是未能与王权捆绑成一体。

而欧洲大陆国家的君主坚信“君权神授”,不受议会、宗教和一切法律制约的君主制度,国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国王只对上帝负责。

英国人有天险英吉利海峡可以依托,远离强邻,国王手里没有强大的陆军,没有形成欧洲大陆如法国那样的中央集权国家。

因此,英格兰通过几百年渐进式、温和式的改良,率先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发展出现代政治,占了大航海时代的先机。而欧洲大陆的法国等,则至少在100多年,通过激烈、血腥的法国大革命从王权,又经过100多年的动荡,逐步过渡到现代政治。

英吉利海峡作为天然的防御屏障,既可以让英格兰介入欧洲大陆的事务,又可以远离祸乱,不会让对岸的强邻对其产生直接威胁。

如果没有海峡的掩护,英格兰不可避免地被每一个强国垂涎三尺,也早就在不间断的战火中一次一次被重建。没有相当的独立传统,就未能重视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就未必有后来持续至今的各种现代政治、经济制度,并通过殖民征服传播到全世界。

1689年10月,英格兰国会制定了《权利法案》,第一次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主权在民,限制绝对权力,议会至上等基本原则,为后来的现代政治发展提供了事实依据和行动榜样。到了1775年4月的莱克星顿枪声打响美国独立战争(可以看成是英国的内战)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革,国王的行政权力被剥夺净尽,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主权在民,议会至上”,国王的权力逐渐转移到首相手里,首相人选由议会选出。

到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英格兰人,也带来了1215年的《大宪章》,他们认为做为英格兰国王的臣民,其自由 的权利受到《大宪章》的保护。如果乔治华盛顿成为国王,那美国独立战争白打了,让原来的英王乔治三世继续统治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不就行了。正是因为乔治三世违背了1215年《大宪章》以来英格兰的传统,北美殖民地人的抗争是正当合理的。

英格兰(英国)的权力是自下而上的。

从法律角度看,英格兰普通法的传统与受罗马法系(又叫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影响的欧洲大陆差别很大,英国的法律审判制度基于普通人中选出的陪审团,普通法也因此得名。它不是来自统治者试图对现存社会的控制,而是来自普通民众的生活。欧陆的罗马法体系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通过从“上层”强制推行下来的法律。

普通法又由于它以判例法为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因而被称为判例法系。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

英格兰普通法的成长使英格兰政治机制稳定化,它既改造了也保护了基层的乡镇共同体。它改造的是乡镇共同体以血缘为关系的家族共同体结构,保护的是乡镇共同体的基层自治的积极民主精神,以及“空间聚合”下个人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和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君主和臣民之间并非直接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以一种抽象的普通法系统为中介的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因为有了这套抽象的机制,臣民就像借助于一套带支点的杠杆一样,具有了对抗君主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当君主希望运用自身恣意且绝对的权力来支配臣民时,他不但要面对臣民个人具体可见的反抗,还必须面对抽象机制的反抗力。

美国是联邦制,各州有各州的法律,各州有各自的州政府,一个州首先是由州政府管理的,而并非中央单一集权。美国在独立战争时是邦联,建国后成为联邦。“邦联”和“联邦”这两个词虽然就是前后字颠倒的问题,但是这两个政治制度的差别却非常的巨大。现在的欧盟就是“邦联”。现在的美国就是“联邦”。

美国独立战争最开始,因为英国当时采取的是分散治理的方式,所以十三个州在发展中也产生了很大的区别,所以他们之间独立性是非常强的。如邦联国会除非获得9个盟国的同意,不得缔约、不得发行货币、不得征税和不得征兵。事实上,邦联很少能够征集到9个盟国的法定多数同意。

邦联国会没有统一的军队,无法应对英国的卷土重来,也无法稳定政局。独立战争一个主要原因是反对英国征税,但独立后,各盟国政府征收的税远远多于独立之前英国收的税,民众忍无可忍,各地经常发生骚乱,社会动荡不安,邦联国会无力镇压民众的暴动。

1787年5月至9月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十三个州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政府,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事实上,刚成立的美国联邦政府很穷,华盛顿也没有专制的动机。

英格兰(以及美国)不像欧洲大陆的法国,可以利用中央集权收税。看英格兰的历史,经常可以看到,国王经常请求国会批准战争筹款,否则输了战争,王位不保。即使到现在,英国首相也还兼领“第一财政大臣”这个头衔。

国王也经常投资股票赚钱。英国1720年南海股灾,在股价不断上涨的过程中,“造富”运动席卷了整个英国,英国国王乔治一世、牛顿(没错就是苹果砸出来的那个物理学家)、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作者)等等,一系列我们熟知的人物都参与其中。泡沫最后当然有破灭的一天,物理学家牛顿在赔了20000英镑后还留下这么一段话:“我能用万有引力定律精确计算天体的运行,却无法预测人类的疯狂。

如果打开上帝视角,法国国王和中国皇帝肯定认为英格兰国王和美国的乔治华盛顿太穷酸了。

美国就是反对英国征税而独立的,如果横征暴敛,那独立战争又白打了,让英王乔治三世继续统治不就行了。

美国独立战争刚刚结束,联邦政府面对的是个债务缠身的烂摊子。为战争欠下的各类负债达到2700万美元;现在看起来不多,但是对于当时国库空虚的美国政府来说,绝对是比大债务。刚刚组建的联邦政府国库亏空,毫无国际信誉可言,亚当斯在欧洲借钱发工资,根本没人搭理。为了改善混乱脆弱的财政状况,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设计了一个大胆的方案:以美国政府的信用为担保,统一发行新的国债来偿还各种旧债。

华盛顿坚持让人民选择自己的政府首脑。1783年,随着《巴黎条约》(1783年)的签署,英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华盛顿解散了他的军队,并在新泽西州的洛基山向追随了他多年的士兵们发表了精彩的告别演说。12月23日,他向邦联议会辞去了他在军队里总司令的职务。美国建立了由平民选出的官员来组织政府的先例,避免了军人掌权。

1649年1月27日,国王因“暴君、叛徒、杀人犯和国家的敌人”被克伦威尔送上了断头台。随之,君主制被废除了,5月19日,下议院宣布:英国从此将成为一个共和国,即自由邦。这在“君权神授”观念还根深蒂固的年代是石破天惊的。它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即议会中的人民代表来统治,人民代表将为了人民的利益来指定和组成隶属于他们的行政官员。

克伦威尔逐渐意识到,无论取得多少军事上的胜利,长期议会所代表的立宪政府的理想,最终将会超越克伦威尔军人的力量。这使自认“劳苦功高”的他不能接受。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统治建立起来,而曾被他誓死捍卫的共和国被其亲手颠覆了。他虽然没有得到国王的称号,但是除了这个称号,他拥有了国王的一切。

克伦威尔生活的年代,比“光荣革命”还要早30多年,更和华盛顿生活在不同的年代。克伦威尔想建立一个共和国,但太早了,生不逢时。拿破仑在法国大革命推翻国王后,自己却做了皇帝。他们的认知和思维框架离不开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克伦威尔死后,王国又复辟了。到现在,英国也还是个Kingdom(王国),而不是Republic(共和国)。

在华盛顿的时代,“光荣革命”和《权利法案》已经走过了100年,殖民地母国英国已经逐渐变成一个成熟的“披着君主制外衣的第一个现代共和国”。历史、传统、现状都决定乔治华盛顿不可能成为像法国国王那样的专制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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