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声称,并未完全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法官,以避免法官审案时陷于"双重效忠"。(取自网络)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二十三日表示,为避免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陷入"双重效忠"境地,应由香港特首指定一批适合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审案。尽管张勇称北京当局并未"一刀切"完全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但港媒引述法律界看法,指他的说法是暗示这类法官有可能在特首指定国安案件审理法官人选时,被视为"不适合"而遭剔除。
张勇二十三日在香港出席有关港版国安法的座谈会,根据港媒二十四日刊登他在会中的发言内容,张勇说,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外籍法官审理危害本国的国安案件,但考量到香港的实际情况,所以不会"一刀切"完全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至于某特定案件由哪名法官审理,就按照香港现行的司法规则办理。
林郑︰仅中国籍法官才能审不切实际
张勇虽说未一刀切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而是把决定权交给"指定一批适合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的特首;但南华早报认为,张勇此言直接反驳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称禁止非中国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不切实际的发言,关键就在特首可以在指定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时,剔除有外籍身分的法官。明报也报导,指香港法律界认为他在暗示这类法官资格不合适。
林郑二十三日在被问到是否允许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时说,规定仅中国籍法官才能审理国安案件是不现实,因为香港有许多法官具有外国国籍。
张勇还说,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没有必然的联系,维护国安是中央事权,非特区自治范畴内事务…,危害国安的案件,香港特区无权管也管不了,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权力与能力管。
对此,香港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直指,张勇搞不清楚司法独立及管辖权的关系,司法独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则,与管辖权属于不同概念,若中央直接管辖案件,将影响到香港法院在香港发生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而且,特首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又委任审案法官,同时负责行政及司法,会有角色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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