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监委改革提上日程引热议 中国终于要落实宪法了?(图)

最近,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本文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樊鹏在10月28日思想者论坛(政治分论坛)所作发言,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考。

作者按:近期学界密集讨论国家监察委改革,重心放在了宪法层次如何完善试点改革与合法性推进(尤其是全面铺开)的宪法依据,但是作为“政治机关”的国家监察委,务必将其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秩序的框架内,而不是单纯的宪法政治和宪法文本的角度。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宪执政和人民民主的三统一上完整理解中国宪法政治秩序的内涵与要求,而不是借用宪法政治、文本主义做不切合实际的抽象规范。

从政治实践角度看,国监委改革是一次政治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权力关系的深度调整,是以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实现党的领导和依宪执政相统一为问题导向的实践探索过程,而不是“一次过”的宪法文本调整。在进行充分的政治实践之前,要达到改革目标,不可能通过一次所谓“修宪”就能一蹴而就。

以下为演讲正文:

近日,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全面披露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对国家监察委作为“政治机关”定位的表述引发热议。这里政治机关的定义,不仅基于国监委自身的职能权责,而是要从这次改革所要承担的政治“任务”来理解。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政治叙事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党的建设的核心议题已经突破了党的自身建设的范畴,转移到把党的建设和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建设加以统筹考虑。从基本问题导向来看,改革在于通过提高国家监察的政治规格和资源整合,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实施。但核心任务并不仅限于此,中央要通过这次改革,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探索党对国家政权机构领导的具体化、机构化方案,进一步以法治形式加强党的领导权,确保党的政治意志和国家意志、法治意志相统一,厚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国监委改革作为一次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一次复杂的政治实践过程,触及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和宪法政治秩序的内核。改革进展,则有利于推动执政党的执政学说和组织理论,同时回应思想界长期以来对中国宪法政治秩序的不恰当理解和扭曲的政治叙述,重塑中国的宪法政治话语,巩固中国的宪法政治秩序。

1.从民主叙事到党建叙事

中央已经明确,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新时代”,主要不是从世界发展变化的角度,而是建立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角度,是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和对自身的要求出现重大变化的新时代,同时明确这个新时代的开端始于十八大,而非十九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改革背景下,中国的政治叙事经历了从“民主叙事”向“党建叙事”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哪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回应“民主”问题,似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正确”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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