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卷入18亿股票操纵大案?刚刚紧急回应(图)

这个周末不平静,黄晓明上热搜了。

娱乐圈跟A股都在关注一件自媒体报道:“黄晓明卷入18亿股票操纵大案”,而刚刚黄晓明工作室微博发出声明称“纯属造谣”。

基金君带你了解一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黄晓明工作室发声明否认卷入股票操纵大案

事件的起因是周五,证监会公布的一起18亿操纵大案。

里面提到,时任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因涉嫌操纵“精华制药”股票,半年时间非法获利8.97亿元,被证监会作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近18亿元。

据悉,这是证监会查处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一宗案件。

高勇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其实际控制了16个证券账户(高勇账户组)从事涉案交易。

具体来看,高勇实际控制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并吸引了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4位自然人账户。

问题就出在黄某明这个账户上。

处罚通知书里面提到:


于是有媒体分析,这个账户就是明星黄晓明,而且黄晓明的母亲叫张素霞,刚好跟通知书的黄某母子的名字稍微对得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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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传言出来之后,认证微博@黄晓明工作室在下午6点发出声明,否认“黄晓明卷入股价操纵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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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工作室声明称,“虚假消息系某些别有用心者自中国证监会某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被禁入对象:高某)杜撰而来”,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也未曾受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处罚,亦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敦促相关方撤删不实消息,并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高某是谁?曾经的“民间炒股高手”



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甚至曾经在某知名高校开设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

高勇因此吸引了多人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以其成立的私募基金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等。

此次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时节好雨7号”及多个自然人等16个账户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半年操纵单只股票获利8.97亿



2015年1-7月,高勇控制16个账号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通过连续交易、盘中拉抬等方式拉高股价,大量建仓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使其涨幅高达66.67%,此后精华制药在2月25日因重大事项停牌。

5月25日至6月4日,在精华制药复牌后,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9个交易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进行大笔申报,每日申报数量均远超市场实际成交可能,使得这只股票的涨幅达135%。

之后,在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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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算,高勇通过实施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387,345.82元。

经调查人员介绍,高勇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脱,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且有隐匿证据的情形发生。涉案当事人路某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威胁恐吓调查人员的情况。

调查人员认为,这起操纵案既包含传统的连续交易的操纵手法,也有新型的盘中拉抬、大额封涨停的手法,尤其是大额封涨停,使用了大量的资金委托下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这类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而这些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其危害不容小觑,必须严厉打击。

影视圈最近不平静,再见,天价片酬!

单集不超过100万,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



对于天价片酬现象,国内三大视频网站和主流影视公司联合发声。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联手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称,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即日起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的最高片酬限额制度;并对不合理的演员片酬进行控制,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联合声明还表示,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共同倡导廉洁之风、弘扬浩然正气。对于有上述不正之风的个人与机构,三家视频网站与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将协同建立黑名单机制,一经核实将停止一切合作,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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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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