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高喊依法治国的同时,压制人权的案件却仍然屡屡发生。在很多人权案件中出现的官派律师正在成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里的独特现象,被人称为中国法治的毒瘤。
根据中国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第三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图片:北京密云法制公园内“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石雕。(网络图片)
中国特有的官派律师
然而,作为维护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中国律师们,却在中国特有的法律制度下衍生出一个特别的群体——官派律师。
曾在中国从事法律维权工作的旅美中国律师彭永峰认为,将官派律师称为“维稳律师”更加合适。
“因为中国政府一直在讲稳定压倒一切。这些律师只会按照官方的统一口径来介入案子,希望当事人能够配合政府做一场司法秀,很明显就是维稳的一部分。”
他补充说,官派律师主要涉及敏感案件,同时提到了自己曾与一名“官派律师”打交道的经历。
“尤其是维权类的,民告官的,或者是人权案件,可以说完全是走个形式。我遇到那个律师基本上就是照本宣科,会听从司法部门对他的一些指示来做,不是完全按照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来做。”
官派律师都参与什么案件?
近期,几起备受外界关注的人权案件中都不乏官派律师的身影,其中包括“十二港人涉偷渡案” 、“长沙富能颠覆案”以及“端点星案”。
在十二名香港人涉嫌偷越国境案中,有当事人委托的律师试图前往看守所争取会见,被以当事人已委托律师为由拒绝。律师确信当事人不会另聘律师,认为警官口中的律师其实是“官派律师”。
另外,长沙富能公益机构的程渊、刘永泽和吴葛健雄自去年七月被拘以来,从未获准与家属聘请的律师会面。有关方面早前更以所谓“亲笔信”集体解除了他们与家属聘请律师的关系,改由当局委派的律师辩护。与此同时,北京“端点星案”被捕志愿者陈玫、蔡伟的案件也是在家属的抗议下由官派律师接手。
“长沙富能案”官派律师之一(维权网)
有鉴于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们不停遭受替换、挤压,吴葛健雄的父亲、代理律师吴有水日前发文怒批这些官派律师是中国法治的毒瘤。
官派律师们都在做什么?
吴有水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介绍,官派律师是“背叛了自己的当事人,去帮着对方来说话”。
“(官派律师)为了维护办案机关的所谓利益,帮助办案机关办一些不能办或者是办不到的事情。完全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
吴有水提到,官派律师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强行替代当事人自己或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只为三个目的: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完成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定罪量刑的要求;二、帮助隐瞒刑事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如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三、帮助办案单位诱骗或者威胁当事人主动认罪。
本台记者试图联系负责“长沙富能案”及“端点星案”的官方委派律师周铁群、南波、邢琦,但他们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端点星案”官派律师之一(维权网)
中国法律体制与律师们的未来
虽然围绕着官派律师的争议从未停止,但归根结底,他们的存在似乎与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脱不了关系。
吴有水告诉记者,中国政府高举的“依法治国”旗帜不是指法律的“法”,而是官员们想法的“法”。
“只要是符合领导想法的都合法,不符合领导想法的都是违法。在中国只有一种犯罪的概念——不老实,不忠诚。”
他感叹律师这个职业往后在中国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窄,表示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要么就如1950年代般,把律师制度消灭;要么律师将被完全官僚化,成为司法部门旗下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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