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近日透露,有意修改银行秘密法(Bank Secrecy Act)中海外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FBAR)的规则,将虚拟货币列为应报告帐户种类。
加密货币网站coindesk报导,FinCEN周四发布此消息,但未提供何时公告或实施该提案的时间表。目前海外银行及金融账户规定美国公民的境外持有现金价值超过1万美元就需申报,不过尚未规范到虚拟货币。
据美国国税局(IRS)网站,FBAR申报必须包括户名、帐号、外国银行名称和地址、帐户类型以及该帐户当年的最大值;未按规定申报将面临罚款等各项罚则。目前亦不清楚虚拟货币帐户是否需要缴交其他特定资讯,例如区块链地址等。
Bitstamp、Bitfinex等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用户可能受到明显影响。FinCEN在耶诞节前一周提出的另一项公众意见征询已经引起货币界不满,该征询为"若用户转帐价值超过3千美元的加密货币,交易所需记录该用户资料"以及"交易超过1万美元,交易所需上交货币交易报告"。货币界认为这些规定将妨碍活动等不同项目,且耶诞期间此征询期比以往还短。
若此提议与周四拟议的修改一同通过,那麽无论美国人民身在何处,都必须报告超过1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持有量和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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