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右图:台湾总统蔡英文。(路透社)
本月11日,台湾举行202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与立法委员选举。现任总统蔡英文以超过817万票的成绩成功连任,创下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史上最高得票数。有外文媒体以《蔡英文赢了,北京输了》为标题报道蔡英文的连任,其实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蔡英文赢了,习近平输了”。就连口口声声“坚决反对台独,期盼国家统一”的大陆网民,也忍俊不住调侃说:“(这是)蔡博士赢了习博士”。
台湾是次大选的另外一个结果是,立委选举的不分区政党票部分,民进党、国民党、台湾民众党、时代力量四党皆过5%门槛,亲民党与台湾基进超过3%。前次选战获得4%的岛内直接主张“统一”,甚至已经提出了“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新党,此次仅获1%。这让几个月前刚刚在北京“亲切会见”了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的习近平情何以堪?
位居新党不分区第一的邱毅立委梦碎后发文哀叹:台湾已经没有讨论“两岸统一”的空间,(如果)不接受台独或独台,坚持统一信念,那怕你有再大的政治魅力,或为台湾人民做了再多的建树,一样注定要在政治场域里被淘汰。邱毅甚至进一步危言耸听道:“台湾未来的前途,就由蔡英文带著废青走向衰亡”。
不知道这位邱毅先生所说的“衰亡”,是否指的是“亡”于对岸的中共政权?其实,只要仔细研读一下中共当局的《反分裂法》,就用不着担心如此台湾大选结果会令习近平在恼羞成怒之余对台湾动粗。
中共当局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按照中国官方的说法,“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但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
有兴趣的读者和听众不妨上网查对该“法”,一共只有十一条内容的中共《反分裂国家法》中,第一条和第十条是没有内容的“内容”,其他八条中,第二、三、四、五、六、七条的内容,是在该“法”出台之前的十几年时间来,陆续公开发布的中共涉台文件,包括“江八点”、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等文献中都已经固定成形,而且时常都要被当时的中共领导人在谈起台湾问题时,倒背如流的东西。真正值得我们在本文详细讨论的是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内容。
该“法”的第八条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这其中的第八条,其实是对此前早已经出台的《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相关内容的再加工。该白皮书相关内容的原文是:“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
相比较而言,正式被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反分裂国家法》的第八条中,未再使用“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表述,而是以“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一语概括,显然是因为“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这句话面世之后,就一直被外界和台湾理解为“统一”或者说“武力犯台”时间表,这与当时的政权一心希望海峡两岸“维持现状”的有限目标不相条符合。此其一。
其二,事后分析起来,当时的中共党魁胡锦涛相比于他之前的江泽民和如今的习近平,无疑是一届弱主。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到了习近平主政之后才被清算的当时的胡锦涛任上,胆敢与他甚至整个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庭抗礼的时任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全面掌控中共“第二武装”的周永康,以及当时的两个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和郭伯雄的不可一世。
那么在此前提下,胡锦涛当政时期,中共党内不在台湾问题上出现决策矛盾是另一回事,一但出现矛盾,激进的一方必然要拿“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这句话来质问“软弱”的一方
- 如果这句话成为“反分裂法”的条文之一的话。
另外,原来的“白皮书”中,在用武力“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句话后面,紧接了一句“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反分裂法”中,只是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做整段内容的结尾。何以至此?
依笔者的理解,所谓非和平方式不仅仅是直接动武一种,而直接动武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立刻占领台湾。比如说,台湾方面正式宣布在某年某月某日更改国号,这自然属于“将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为此中共方面立刻采取了“非和平方式”中的某一种,诸如经济封锁、军事封锁等等。结果是台湾方面被迫就范,决定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国号,那么“(最终)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仍然还需要较长甚至相当长的过程。
也就是说,根据这部“反分裂法”的授权,未来台湾方面任何一项被中共方面认为是“将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的举措,都很有可能招至对岸采取“非和平方式”,但并不一定是直接攻占台湾。
而军事封锁又有范围大小和时间长短的区别。比如,1995年中共在台湾海峡“试射”飞弹,就可以理解成当时的中共政权对台湾海峡小范围、短时间的军事封锁,当然是所谓的“非和平方式”。
如上“反分裂法”出台之后,当时的中共国防大学政委温宗仁在接受香港《大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非和平方式可以等同于武力,但也包括其他的方式,比如封锁。封锁又可以有多种方式,诸如经济封锁,政治封锁,当然也包括军事封锁。而所有这些方式,都是“止独”的体现。
温宗仁义在接受香港《大公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以武止独”也是胡锦涛主席对台军事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
温氏的答记者问也证明了笔者的分析,那就是采取所谓的“非和平方式”的目的,也不见得要一步得到直接统一的目的。如果未来两岸关系继续恶化的话,某种“非和平方式”被中共下决心实施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共政权所期待的目的也许仅仅是“止独”,而不是将“统一大业”一步到位。正如当年的温宗仁所说:军事斗争可以起到“以武止独”的作用,把台湾控制在一个中国框架之内,其实这就是维护现状。
另外,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所谓的“非和平方式”多种多样,至于与“非和平方式”并列的“及其他必要措施”,比如经济制裁和经济封锁,就是国务院系统的权力范围。所以草案第八条中特别说明了,“非和平方式和其他必要措施”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组织实施。
下面再分析该“反分裂”法第九条内容隐含的目的。
该“法”第九条的内容是:“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当年出台“反分裂法”时,对于两岸经贸往来的影响是负面大还是正面大,当时的胡锦涛政权不可能事先没有研判。依笔者的分析,这第九条中关于“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的表述,不仅仅是要对现有在在大陆投资的台商起安抚作用,还期待着如果两岸局势进一步恶化,导致“非和平方式”随时可能被采取时,许多台湾百姓,特别是能够在大陆投得起资、置得起产的台湾同胞,会相信两岸一旦交火,大陆地区反而对台湾百姓是最安全的。
当年陈水扁连任中华民国总统前后,有一篇署名“秋风”的长文,分四部分连续发表在《人民日报》办的《环球时报》上,总题目是《论和平统一祖国》,是当时的中共国台办集体写的文章。文章面对当时许多“爱国人士”在台湾问题上的急躁和激进,带领读者重温邓小平当年在台湾问题上的关键性讲话内容:“解决台湾问题要花时间,太急了不行”;
“绝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到本世纪末和下一世纪前50年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台湾。”
所以,无论是邓小平之后的江泽民针对李登辉,还是江泽民之后的胡锦涛、温家宝等人针对陈水扁,两岸关系的好与坏都不曾是这两届领导人议事日程上的头等大事。江泽民和胡锦涛不过是继续贯彻邓小平的决策。回避台湾问题上的武力选择,是为维护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的几届领导人,特别是民进党执政的领导人不断向中共方面的对台政策“底线”推进,表面上看是在甘冒中共武力犯台的风险,实际上是基于对中共涉台政策战略性考虑的仔细研究而做出的选择。
现如今,蔡英文的连任,而且是以历史最高票连任的事实,已经令所谓“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台湾”的理想成为梦呓。以蔡英文为代表的民进党人之所以仍然无惧对岸恐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对中共“反分裂法”中第八条的表述理解得十分到位。所谓“‘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是什么?说到底,就是中华民国的国号不复存在。
所以,蔡英文今后无论在“拒中”
道路上走得多快、多远,只要不改变中华民国的国号,也就是说,只坚持“独台”,不公开宣布“台独”,就不会给对岸落下必须使用“非和平方式”的口实,也不会令对岸强烈感受到考虑“非和平方式”的必须和紧迫
- 除非习近平疯了。用当年李登辉面对中共当局的空包弹安慰台湾人民的话说:“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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