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评论撰文:茅岳霖
2月12日,爆发于武汉,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正因为它的「新名字」,即世界卫生组织(WHO)给出的「COVID-19」而继续声名大噪,以至于世卫组织同时释出的「新冠病毒的疫苗将在18个月内就绪」的消息反而不那麽重要。
此前,「武汉冠状病毒」(Wuhan Coronavirus)、「武汉病毒」(Wuhan
Virus)等俗称已经在西方各国网络广泛传播,因此「COVID-19」这个突如其来的新名字,无疑让全球网民颇感陌生。此外,部分华文媒体错误地报道「COVID-19」为「病毒新名称」,就更加深了这一疑惑。
事实上,该病毒的正式名称,仍需等到2020年5月后,才能由世卫组织、分离出毒株的科学家、以及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协商后正式确认并公佈。无论是此前各方习惯的2019-nCoV,还是目前ICTV提出的「SARS-CoV-2」,这都是此次病毒的暂时性名称。
然而,这纷纷扰扰的词彙,再加上中国国家卫建委提出的NCP和2019-nCoV等名称,就更让全球读者颇感溷乱。
在某些西方观察家眼中,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左)已经因为其国籍等因素,几乎被视为中国的「傀儡」,即便实情恐怕并非如此。(新华社)
目前,不少人对世卫总干事,即埃塞俄比亚籍的谭德塞(Tedros
Ghebreyesus)博士颇有成见。他们认为谭德塞可能会基于中、埃关係等政治因素,让世卫组织对中国有所庇护。因此不乏有人认为,此次世卫「COVID-19」的命名,也在以这种隐讳地理特徵和国家名称的方式为中国「正名」。
就COVID-19这个名称本身而言,这并非病毒的名称,而是由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所引起的疾病的名称。「CO」代表的是「冠状」(corona)特徵,「VI」代表的是「病毒」(virus),「D」代表的是「疾病」(disease),19代表的是年份,即2019年。
世卫组织在SARS风波期间就疾病命名问题,竭力避免名称对各国的「污名化」,但百密一疏,最终SARS的命名,还是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英文缩写S.A.R.相同。(美联社)
按照世卫组织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多边组织商定的准则,当下为某种疾病命名时,除了需考虑易读性以及与疾病本身的相关性之外,同样不能涉及具体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
譬如在2003年的沙士(SARS)疫情于中国南方爆发后,世卫方面应对疫情的负责人第一时间提出「不希望新闻界或其他团体以带有侮辱性的名字来命名该传染病」的口号,并迅速以「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徵」的英文首字缩写来命名此病。意外的是,SARS这一缩写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英文缩写,即S.A.R.过于相近。自那之后,世卫组织对此后疾病的命名也就更为谨慎。
十年后,「中东呼吸综合徵」(MERS)再度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数次爆发,该疾病的命名引发沙特阿拉伯为首的中东各国大为不满。这直接导致世卫组织于2015年确立了以中立姿态命名新传染病的政策。「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的名称」,此次COVID-19也是这种原则的体现。
在现实中,COVID-19作为「武汉肺炎」的学名,并不会被媒体所轻易接受。在一些媒体更为谨慎地以COVID-19又或是「新冠病毒肺炎」这种统称命名此次疫情时,「武汉肺炎」仍将佔据主导地位。这或许是出于政治因素、或许是刻意包装,也或许只是为了迎合大众习以为俗的称呼。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便于12日表示,未来发布疫情相关讯息时,仍会简称为「武汉肺炎」,亦建议传媒于报道时採用上述原则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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