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备受舆论关注的四川成都“高中名师猥亵男生案”将于11月12日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查明,犯罪嫌疑人梁岗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市某知名中学北湖校区工作期间,对在校高中生、毕业后就读大学的学生等七人实施了强制猥亵,检方以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受害者之一的李滔(化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已于11月3日收到了成华区法院的出庭传票,但因目前在国外留学,开庭时将不能到庭指控梁岗,“我提出的远程出庭请求,被法院以案件是不公开审理为由拒绝,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作为一名受害者,当庭指证梁岗。”
▲犯罪嫌疑人梁岗。图片来源/泸州一中网站
猥亵者曾被检方不起诉
2020年4月,李滔和多位同学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对于自己曾经的老师梁岗的举报信。李滔曾在成都某知名中学北湖校区就读,梁岗是其高三时的化学老师。2013年,李滔高中毕业后前往江苏读大学。2016年春季的一天,梁岗前往江苏授课,课余时间联系了李滔一起吃饭,还邀请李滔到自己所住的酒店过夜。当晚,李滔遭到了梁岗包括抚摸敏感部位等在内的猥亵行为。
李滔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在2019年底偶然得知,梁岗不仅对自己实施过猥亵行为,还对同班的其他男生实施过类似行为,于是他把自己的遭遇发到了学校论坛,随即便有多位受害者联系李滔,他发现梁岗的行为并非个案。李滔称,自己也给学校负责人发过邮件投诉相关情况,但未获回应。今年4月,李滔和其他12名受害同学将遭遇梁岗猥亵的经历发布到了社交媒体,随即引发了社会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30日梁岗猥亵男学生一事被网络曝光前,他就曾经因为涉嫌强制猥亵罪被立案调查、移送起诉。2018年11月2日,梁岗因为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成华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4日,成华分局以强制猥亵罪,将梁岗审查起诉,同年11月28日,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梁岗取保候审,2020年1月20日,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梁岗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今年4月底,梁岗被公开举报涉嫌强制猥亵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于5月6日再次决定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梁岗进行监视居住。5月22日,梁岗被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8月31日,成华区检察院撤销了原来对梁岗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将梁岗2018年牵涉的案件和今年查明的事实一同审查,并在9月4日以梁岗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出公诉。
▲李滔收到的成华法院出庭传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院拒绝受害者远程作证
受害者之一的李滔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在11月3日收到了成华区人民法院的出庭传票,他自己作为举报梁岗的受害者之一,非常希望能够出庭指证,“我现在在国外留学,收到传票之后就马上和法院联系,看能不能在隔离等回国事宜上做一些特殊安排,11月12日开庭时能够出庭指证,但法院说不能,我就又问能否远程出庭作证。”
李滔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作为在社交媒体上举报梁岗的学生之一,看到了检方的起诉书之后,认为检方在认定事实部分和自己所作的口供差距较大,没有能够反映出梁岗强制猥亵行为的恶劣程度,所以自己非常希望能够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指证梁岗的犯罪行为,“但法院说案子是不公开审理,不能接受远程视频的方式来进行。”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成华区人民法院认为,梁岗涉嫌强制猥亵一案涉及多人个人隐私,是不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有别于其他案件,同时疫情期间的远程开庭平台仅限于提讯开庭,并非对刑事普通程序案件通过互联网开庭。成华法院建议,李滔作为案件受害人,如果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庭,可以由代理人到庭替代行使诉讼权利,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意见。李滔认为,成华区法院以案件不公开审理为由拒绝自己远程出庭作证,这根本说不通,“我作为受害者向法院作证,也能签署承诺文件不泄露庭审情况,这和案件公不公开有什么关系?”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因李滔认为出庭检察官不能公正履行职务,还向成华区检察院提出了出庭检察官回避申请,但目前已经被驳回。
对于即将进行的庭审,李滔表示,对于梁岗个人的惩罚他并不关心,案件的社会意义和警示作用非常重要,“判轻判重,对于我们受害者的意义已经并不是很大,希望通过案件能够对于社会有一个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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